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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倡25萬未補價居屋可放租 稱試驗計劃研潛力 房委成員指執行難

【明報專訊】特首參選人林鄭月娥昨日發表政綱全稿,房屋政策上建議研究推出試驗計劃,准許現時約25萬個未補地價的居屋單位,通過與社企合作,出租予有需要家庭,增加居屋市場流通性。林太表明,需要以新理財哲學方式研究未補價居屋的潛力。但有房委會成員認為,計劃涉及修例,且難以劃定租金水平,執行上有困難(見另稿)。 業主社企合作 增居屋市場流動 林鄭月娥以「置業安居 宜居城市」為題闡述其房屋土地政策理念,提出自置主導的房屋政策,建議將置業階梯分為5層,在居屋及私人住宅之間構建多一層階梯,興建讓中產家庭能夠負擔的「港人首置上車盤」,以增加置業機會。她亦提出要增加「綠置居」單位供應,令經濟條件有改善的公屋租戶成為業主,騰空公屋單位予輪候公屋市民。 本港有約32萬個居屋單位,當中已補價的約7萬,近年每年補價的居屋只有數百至1000多宗。林太提出要活化居屋市場;她指未補價居屋達25萬個,提出推出試驗計劃,准許未補地價的居屋業主,通過與社會企業合作下,把單位在市場放租,以增加居屋租務市場流通性。現時居屋單位須先補價才能在公開市場出售或出租(見圖),但因近年樓市不斷飈升,業主「補不起價」,「令居屋租售市場差不多停頓下來」。 不想社會「太計較」少收補價 她表示,若連同70多萬個公屋單位,本港有近100萬個公營房屋單位,「接近100萬個單位內,有沒有潛力?」,「但你不試就一定沒有,故需要用一個試驗計劃,去看看100萬個單位入面有無一個被釋放出來的空間,從而去改善28萬等待上樓、居住環境比較差的居民」。林太承認是「比較創新的構想」,稱明白社會或質疑計劃涉及雙重資助居屋業主,但需以新理財哲學審視房屋問題,不希望社會「太計較」只計算政府少收補價的問題,「我們應該想吓每個政策背後最大公眾利益是如何」。 對於丁屋問題,林太稱現時丁權問題正面臨司法覆核,因此會等待判決結果再跟進,強調她重視政府與鄉議局過去的溝通成果。 社企表興趣 料租金市值20至50% 社企「要有光」的創辦人及行政總裁余偉業歡迎居屋出租試驗計劃,他說自己並無向林太提及有關建議,但過往曾遇過不少已遷至私樓的居屋業主,均希望將單位出租予低下階層,但無能力應付補地價,「就是這個限制令他們的善意被扼殺,亦浪費了個單位」。他說若最終計劃成功落實,「要有光」亦有興趣參與,「屆時租金亦可參考現時做法,大約是市值20%至50%」。 明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