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JavaScript! In order to see this website, 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我們偵測到您的瀏覽器不支持JavaScript!為了可以使用本網站,請開啟JavaScript!
十二月 28, 2024 星期六 短暫陽光 陽光充沛 15° 44% 強烈季候風信號 紅色火災危險警告

籲放寬樓層高度 改善居住質素

2016-12-01    明報
【明報專訊】吳永順認為,在善用土地資源的原則下,除了針對住屋供不應求「量」的問題,亦需要照顧居住空間「質」的要求。故他建議港府將現有住宅樓層高度上限由3.5米放寬至3.7米,改善市民的居住空間。 特設展覽 市民親身感受空間 根據現行本港建築條例,除了限制住宅總建築面積外,亦有指引將高度限制訂為3.5米,吳永順解釋說:「一般人均知道,港府就住宅對發展商有建築面積的限制,例如地盤面積2500方呎,地積比率6倍,則可興建樓面的建築面積便不可超過1.5萬呎。其實政府亦設有住宅樓層高度不可高於3.5米的指引,目前我們正爭取將該高度上限提高至3.7米,這樣便可多給予8吋空間予建築師,亦可令市民居住的樓層提高。」 吳永順表示,大多數市民未必了解將提高住宅樓層高度的好處,故香港建築師學會將於本月21日起在科學園展示多個樓高3.7米的150呎示範單位,展期4個月,「畀市民去親身感受,這樣便不會憑空討論」,跟着該會希望港府能就有關建議作出回應。 [名人樓市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