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JavaScript! In order to see this website, 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我們偵測到您的瀏覽器不支持JavaScript!為了可以使用本網站,請開啟JavaScript!
九月 8, 2024 星期日 雨 27° 97% 雷暴警告

龍七公:支持發展小量低生態價值郊野公園

2017-05-31    東方日報
為更能有效釋放本港土地資源,今年的施政報告提出「利用郊野公園內小量生態價值不高、公眾享用價值較低、位於邊陲地帶的土地用作公營房屋、非牟利的老人院等非地產用途」。及至近日,政府邀請房協在大欖及馬鞍山郊野公園邊陲地區,研究發展住宅建屋的可能性,但隨即受到不少環保團體的批評。在今天香港土地需求殷切的情況下,盲目地恪守郊野公園的祖宗家法是否理智,還真要社會各界認真思考。 樓市狂飆不受控 現時的《郊野公園條例》於一九七六年生效,之後開始劃出獅子山、城門及香港仔等首批範圍;直至二○○七年,當局一共規劃出二十三個郊野公園,佔地約四百一十平方公里,每年吸引遊客超過一千萬人次。事實上,當年設置郊野公園的主要原因是為保護水塘集水區,確保流向供水系統的雨水質素。時至今天,香港有賴廣東省當局從東江輸送食水,保證供水系統的穩定,致使郊野公園集水功能的重要性相對降低;另外,在多年來廣劃郊野公園的情況下,亦將一批生態價值不高的用地納入條例範圍進行規管。仔細想想,面對今天急促轉變的社會,《郊野公園條例》這祖宗家法,又真的是否「字字千金」,需要一成不變地延續下去?當中是否就連優化的空間亦不容存在?我看又真的未必。 數天前,樓盤發展商推出一手單位發售,隨即引來大批買家瘋狂搶購,反映即使當局近年推出多項辣招,仍未有效地壓抑狂態型不受控式的樓市。究其原因,依然是老生常談的土地供應問題。坊間有意見認為,當局無論如何都不應向郊野公園「埋手」,而應先考慮發展各區的「棕地」,又或改劃「政府、機構或社區」及綠化用地,釋放已發展區域的土地空間。該批意見甚至指出,若今天讓政府首開先例,他日就只會讓更多郊野面積放寬標準,年復一年形成「雪球效應」,最終將使本港原引以為榮的保育模式化為烏有。 年輕人望樓興嘆 現時,香港長遠土地供應存在一個不大不小的缺口。當局的十年計劃需興建四十六萬個住宅單位,公營房屋佔其中的二十八萬,但現有的土地資源最多只能輸出二十四萬個單位,尚餘四萬的差額。的確,發展市區用地並非完全不可行,但必須擺平地區的意見聲音,先確保交通及社區設施的承受,才能在其區域上加建為數不多單幢或數幢的項目。由此可以想到,若然利用零散用地興建住宅,其項目的規模必然不大,前期工作大幅增加之餘,所容納的人口亦相對為少。 就此,發展小量低生態價值郊野公園邊陲地區,將有助滿足四萬個公營房屋供應的缺口。特別強調的是,現時邀請房協進行研究的兩個區域,是「小量」和「低生態價值」,只會對郊野公園的「邊陲地區」帶來些微影響。況且,一旦房協研究認為計劃可行,將是數個大型公共屋邨的建立,為十多萬市民提供居所。我們明白,社會對郊野公園的堅持是出於環保理念,亦是為下一代的環境保育負責。不過,尋找合適的土地建造房屋,使普羅市民能夠「得廣廈」,同樣是出於為下一代着想。今天房價高昂致使租金昂貴,已成為整個社會的核心問題。年輕人望樓興嘆,置業成家的基本需求無法得到解決,久而久之即形成沉重的社會怨氣。 認真想想,今天政府計劃並不是取締大面積的郊野公園,只是探討兩個區域興建公營房屋的可行性。不改動郊野公園是香港實行多年的祖宗家法,但面對土地供應緊張及因此衍生的社會問題時,我們就該再次嚴肅考慮。既要增加房屋供應量,又不願打破陳規,最終只會困於兩難局面,何苦? 律師 陳曼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