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29
經濟日報
樓市加辣後,投資者3招避稅,包括藉親屬首置客身份入市、一份合約購入多伙及公司股份轉讓。辣招實施近滿月,至少21宗疑似避稅個案,涉及稅款達3.5億元。
政府就樓市加辣,目標是打擊投資者,首置客可獲豁免。不過,由於當局定義首置客為未持有任何住宅物業買家,定義寬鬆導致連富豪、投資者亦能以首置名義入市。
例如,過去一個月就有10宗逾千萬元、甚至上億元的豪宅成交,屬於以首置客身份購入,總值逾19.2億元,最矚目的為大鴻輝主席梁紹鴻與親友以12.24億元購入山頂Mount Nicholson 3伙,獲豁免逾1.32億元稅款。
投資者可能本身已經持有其他住宅物業,難免衍生出借子女、家人名義入市的情況。同時,過往常見兩夫婦以聯名形式入市,但預計住宅印花稅加重至15%後,將出現兩夫婦「拆名」,騰出一個首置客名額再入市的趨勢。當中鴨脷洲海怡半島近日錄得一宗天價成交,據代理稱,新買家計劃向配偶轉讓原本所持有物業的半份業權,以換取豁免新印花稅。
一合約買薈晴4伙 省75%稅
此外,現行徵收印花稅以單一合約文書為基礎,計算印花稅稅基,有投資者利用一張合約連購多伙,省卻高昂稅款。由辣招出爐至今,估計市場上藉此獲豁免稅款達3,774萬元,大部分出現於新盤市場。
單計辣招推出後兩日內,一手市場湧現7宗以「一份買賣合約」購買多伙個案。包括有買家大手掃入馬鞍山薈晴4伙,樓價共1,993萬元,新印花稅約298.95萬元,不過由於以單一合約簽訂買賣協議,該名買家符合首置客資格,故能享以3.75%稅率來計算一份合約的樓價總額,即只需繳付約74.74萬元稅款,節省稅款達224.21萬元,減稅達75%。
雖然以單一合約形式購買多伙能減少稅項支出,惟買家若日後出售物業,亦須將整批單位一併以同樣形式沽出,同時要考慮按揭成數及日後分契等開支。
學者:限制多 避稅難成常態
另由於辣招涵蓋以公司名義購入住宅物業個案,有投資者改以購入持有物業的公司股權,透過股份轉讓(買殼),來取得物業的控制權。有買家借此方法斥2.3億元購中半山富滙豪庭相連戶,省稅6,900萬元。加上過程不涉及業權轉讓,毋須繳付樓價15%的買家印花稅。現時開立空殼公司的過程簡便,相信借用轉讓股份取得物業的情況將會增多。
對於上述避稅手法會否影響辣招效力,港大房地產及建設系副教授黃紹基認為,手法各有不少限制,例如一份合約購入多伙所涉財力頗大,難成常見現象,不會影響辣招作用。(系列三之二)
撰文:
余敏欽
鍾綺敏
報道系列: 加辣成效系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