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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繳加辣稅 對換樓市民不公

2016-11-22    經濟日報
政府推出加辣稅,顯然為了打擊境外投資者及本地收租客進入香港住宅市場,以維護首次置業買家優先解決置業自居的需要,站在公共道德角度而言,實在無可厚非。 然而,加辣稅倉卒實施,投資者也即時轉向非住宅物業着手,大把出路。不過,對長期累積等待換狹窄居住空間的換樓業主,不但談不上半點幫助,更增添了一些束手縛腳的顧慮。 首先是決定買入或賣出住宅的先後次序,自2008年環球金融海嘯起始,一般以樓換樓的市民,多數習慣先行買入新單位,好處是可以確定何時收樓,再預算重新裝修所需天數,然後將現住單位放售。 由落實買入新居到原來自用單位交吉售出,一般如沒有意外阻滯,大概需時6個月至1年之間,常遇見的延誤是因為熟稔的裝修師傅接做工程定單多,要遷就竣工交樓日期,對一些大面積或擁有花園泳池的豪宅小屋,裝修粉飾工程更隨時需要1年以上。 單位半年未沽 稅款隨時歸庫房 加辣稅增大了市民換樓的成本風險,對考慮先買後賣的換樓客更加弊多利少,因為換樓業主若無法在買入新的自用單位起計的6個月內將現住單位成功沽出,他已預繳的15%從價印花稅隨時撥歸政府庫房所有,因此而蒙受大筆額外支出。 那麼,換樓業主改為採用先賣後買的策略又如何?答案同樣是問題多多,首先是換樓業主無法預知何時可成功購入心頭好,所以必須做好租樓暫住的準備,不要忘記,支付租金也是增加換樓業主的成本代價,其次是賣出自住單位之後,若然樓價突然急升,先賣後買的風險代價就更加難以估量了。 社會向來支持政府政策優先滿足市民自住的需要,然而許多市民因為不同原因也急需換自住的地方,例如子女長大或經濟應急要大單位換置小單位套現等,同樣屬於急切需要,政府必須一視同仁設法協助,加辣稅嚴重增加換樓市民的負擔,特別是預付高達15%的從價印花稅是擾民之舉,當局必須立即矯正。 撰文: 柯興捷 富山地產行政總裁 欄名: 專家論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