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11
經濟日報
上周港府推出15%印花稅時,唐榮撰文指出,投資者或會利用未有物業的親友名義入市,以繞過新辣招。這幾天收到的成交資料,不少大價物業紛紛湧現「首次置業」的個案。
不少人的理解,首次置業應該是從未買樓,像今時買入數百萬元單位上車的初哥、像過去有資格申請港府首次置業貸款的人士。又或者根據香港按揭證券有限公司規定,按揭人於簽署合約時並未持有任何香港住宅物業便屬於首次置業。換言之,初哥是首置、大富豪只要名下沒有物業亦屬首置,一些剛售出物業,勁賺數千、數百萬元,今時入市亦屬首置。
市場新錄2宗 高價首置個案
昨日收到的成交信息,便有兩宗高價首置個案。美聯物業指新辣招後又一村花園3房戶成交,實用面積803平方呎,建築面積約959平方呎,屬3房1套間隔,加上單位有裝修,吸引首置客戶承接,連車位成交價約1,650萬元,折合實用呎價約20,548元,建築呎價約17,205元。
另一宗是利嘉閣地產透露,一號銀海二手成交,實用面積約1,026平方呎,建築面積則約1,310平方呎,套3房間隔連多用途房,享正南海景,單位獲買家以2,380萬元承接,買家為區內租客,今次首次置業並購入作自住用途,折合實用面積呎價約23,197元,而建築面積呎價則約18,168元。
兩宗交易都毋須繳交15%二套房印花稅的最高稅率,全部省回數百萬元,但這是否港府辣招,希望不影響「首次置業」的原意?昨日有會計師行倡議,政府應減輕中產階層及低收入人士的財政負擔,建議香港永久居民首次置業可減免50%印花稅。
如果依照該會計師行建議,上述兩宗個案可再慳一半印花稅,再舉一個極端例子,早前,有富豪斥12億元,掃入山頂Mount Nicholson第2期3伙,當中16樓全層呎價達10.5萬元,成亞洲最貴分層單位。
負責項目銷售的會德豐地產表示,7樓A室,以及16樓A、B室由同一組買家購入,涉及逾12億元。成交紀錄冊顯示,16樓A、B室以單一合約售出,造價9.12億元,兩個單位4房4套大宅設計,總面積8,702平方呎,成交呎價達10.48萬元,超越西半山天匯46樓A室的10.38萬元紀錄,創亞洲分層呎價新紀錄。
發展商向傳媒披露,以12億元購入3個單位的買家為富豪家族,透過私人名義入市,而且都是屬首次置業人士,即只須繳稅4.25%,即約5,202萬元。若買家不是首置客,則須繳交1.84億元稅款,即是次入市的富豪家族慳稅約1.32億元。如果如會計師行所提稅率減半,就再少交2,500多萬元稅款。
限某個樓價付新稅 如何劃界
唐榮不是仇富,但300萬元上車是首置、10億元上車又是首置,應該是兩個世界的人,衞道之士或會認為合法但不合情,要限制某個樓價以上的首置需要付15%稅率?但那條樓價的界線如何劃下來?要借取按揭貸款以顯示財力有限,才能免交15%稅率嗎?似乎均有欠妥善。
相信在新例實施下,這種千萬億元首置的例子將愈來愈多,算是調控下的樓市眾生相!
撰文:
唐榮
欄名: 專家樓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