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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局」助樓宇維修 每戶成本數千 屋署架構重組 專家:提升透明度公信力

政府就樓宇維修監管制度推出4項改革措施,包括成立樓宇維修支援服務局(下稱服務局)、改組公營房屋樓宇管制組等。服務局為小業主提供全流程收費服務,估計每戶成本約幾千元。 樓宇維修制度改革措施分別由發展局及房屋局執行,前者負責成立服務局、修訂《建築物條例》及重置屋宇署架構,而房屋局則成立公營房屋樓宇管制組,取代原有獨立審查組。 全流程支援業主 驗樓維修 當中新成立的服務局有4個職責,包括1.按政府策略制定樓宇維修措施;2.為業主提供全新支援服務;3.開發工程價格和其他資訊系統,協助偵測不當招標;4.長遠執行目前市建局負責的政府樓宇維修資助計劃。 新成立的樓宇維修支援服務局會提供全流程的收費服務,包括預先聘請驗樓顧問,協助業主聘請監工顧問及承建商,直接代辦招標及評標,最多推薦3份標書,施工期間監察監工顧問表現。發展局局長甯漢豪稱,新服務局會設關鍵績效指標(KPI),但須待成立後由董事會訂定。 費用補貼 聚焦最需幫助業主 該服務屬於收費性質,據甯漢豪指,每戶成本約幾千元,較現時「招標妥」的數百元貴,但認為服務涵蓋範圍有闊度和深度,提高費用是合情合理,費用寬免補貼將聚焦最有需要幫助的業主,集中差餉物業租值較低的樓宇,希望費用合情合理,讓業主得到物有所值的服務,亦不同意收費等同懲罰業主。 在修訂《建築物條例》方面,將大型樓宇維修工程「升格」,升格後規定驗樓報告必須由屋宇署接納,施工前必須事先審批施工方案,罰則提升至接近一般大型工程水平。同時分拆驗樓與監工不能同一人兼任,監工資格提升至認可人士,施工承建商須至少為小型工程一級或一般註冊承建商。 同時,屋宇署亦會架構重組,增加一位副署長至兩位,在現有樓宇方面將推行「區長制」,全港分10區,區長須熟悉該區樓宇情況。內部審計組提升直接向署長滙報,並可審核其他獲授權部門的工作,借調多1名首長級人員至房屋局以加強溝通,目標明年首季啟動。 新局屋署 相輔相成互相制衡 至於房屋局方面,財政司副司長、署理房屋局局長黃偉綸稱,大約300名原本屬於獨立審查組的人員,將加入重組後的公營房屋樓宇管制組,工作模式改為「以項目為基礎」,每項工程設項目專責團隊及聯絡專員,下個月內完成相關工作。 對於坊間早已建議成立獨立維修監管局,甯漢豪指,當年坊間構思是「支援」、「執法」合一,她一直有保留,認為權責可能衝突。今次是「支援」交由新局、「執法」留在屋宇署,兩者相輔相成亦互相制衡。 房屋經理學會會長黃寶珍指,歡迎政府研究設立專責支援平台,有助減少資訊不對稱情況,提升大型維修工程的透明度及公信力。然而,學會建議政府於落實有關安排前,充分諮詢業界,清晰界定該機構與物業管理公司、工程顧問及業主立案法團之間的角色及責任,避免職能重疊。 責任編輯:張志堂 撰文:余敏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