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05
明報
【明報專訊】《簡樸房條例》今年3月生效,早前疑有業主為改裝單位逼遷劏房戶。有關注團體向逾600伙劏房戶做問卷調查發現,逾三成受訪者現有居所不符簡樸房標準,亦有逾三成、共193戶的租約將於2027至2028年到期,連同已完約但未搬者,團體推算明年9月是「逼遷」高峰期。調查亦發現,過去一年有59伙劏房戶曾搬遷,當中19戶(32%)搬到工廈劏房等違規單位,有「向下流」現象。該團體憂慮「安置乏力」助長違規房屋地下市場,愈搬愈隱蔽,建議先安置後執法,政府可考慮租用簡樸房再資助轉租予基層。
根據簡樸房條例,每個分間單位面積最少8平方米,共用走廊有1.05米闊等;劏房業主明年3月前可登記寬限期以改裝單位,改裝後要認證,房屋局在2030年3月前不會對已登記單位執法。房屋局回覆本報稱,已接獲逾7.3萬個分間單位登記申請、約200個認證申請,當中42個已獲認證簡樸房,當局明年起對未登記單位執法,會確保住戶不因執法流離失所,惟工廈劏房違反《建築物條例》,署方會按「風險為本」原則執法。
訪逾600戶 三成稱現居不合簡樸房規格
今日是聯合國「世界人居日」,「劏房支援連線」今年3至6月調查過去一年不適切居所住戶的狀况,收集647份有效問卷,當中224戶稱現時居所至少不符一項簡樸房條件、74戶稱至少兩項,當中有100戶指單位面積少於8平方米(見表)。
根據調查,去年和今年共有278戶完約,59戶過去一年曾搬遷。連線成員賴建國分析指,部分業主「按兵不動」觀察條例執行情况,不逼遷和不續簽租約的情况下,於寬限期內繼續出租予原租戶,免受租約規管,租戶亦怕加租而不提續租。調查顯示,明後兩年另有193戶完約,賴預計連同完約未搬者,明年9月為逼遷高峰期,因逼近2030年全面執法,業主會陸續收回單位改裝。他估計每單位改裝需耗約10萬元,料將轉嫁至簡樸房租金,由街坊承擔。
曾搬遷的59戶有19戶結果搬至另一不符簡樸房標準的單位,另有19戶搬到不受簡樸房條例規管單位如工廈劏房、僭建屋、木屋寮屋等,5戶搬到過渡房屋、簡約屋或公屋;有43戶指搬後環境沒改善、4戶指環境轉差。賴建國稱,逾七成、共458戶因地點不利等而拒絕考慮過渡屋或簡約屋,上述曾搬遷住戶主要因逼遷和租金壓力,最後在不適切居所流轉,甚至搬到工廈劏房等地下市場,住得更隱蔽,承受火災等安全風險,「用生命博平租,這是我們擔心」。
賴建國認為訂立居住標準原意雖好,但應先安置後執法,建議增加過渡屋供應和被逼遷者入住配額,並倡議政府參考安老院買位計劃,向市場租入已改裝簡樸房,以資助價轉租予基層安置,料有關單位的設計可供其他業主參考,並使市場上其他簡樸房業主調低租金。
「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2024年調查顯示全港有約10.8萬劏房戶,而過渡屋設「丙類租戶」協助受簡樸房規管影響者,但會先照顧輪候公屋的甲乙類。翻查房屋局數據,截至9月29日全港37個過渡屋尚餘2321個單位,市區佔491伙。
房局:留過渡屋安置 不因執法流離失所
房屋局稱正營運約1.93萬個過渡屋單位,不時有單位流轉,亦支持非政府機構改建物業為過渡屋,截至上月底共收到18宗丙類申請。項目營運時間一般約3至5年,局方稱傾向延長無即時長遠發展需要的過渡屋項目,預計2027/28年度可能需還予業主的單位約400個,另有約120個落成,因此實際減少約300個,亦已預留過渡屋作儲備,緊急安置受簡樸房影響而突然要搬遷的住戶;至於2027/28後營運的過渡屋,局方稱會與借地的發展商商討延長營運期,並指反應正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