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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柏林、牛致行:居屋加大是重要一步 青年要的是養得起家的家

2026-09-24    明報
【明報文章】香港青年置業難,說了很多年,但放在30年的尺度上看,變化之大仍然令人吃驚。筆者在《香港經濟政策綠皮書》的研究發現,在1993年,約有四成30至39歲青年是業主;但是,到2023年,同一年齡層的業主比例跌至不足三成。與父母同住的比例,更由25%升至40.5%。立法會秘書處的研究亦指出,2019年首次置業人士的平均年齡已推遲至44歲。換言之,上一代人30多歲已經「上車」成家,到了今天,不少同齡人仍住在父母家中的房間。 為什麼青年置業值得社會關心 有人或會說,買不起就租,置業並非人生必需。但在香港,這個說法忽略了三件事。第一,置業是一般家庭累積資產的最主要途徑。沒有物業的一代,退休保障和抗風險能力都較弱,而能否置業愈來愈取決於父母有沒有能力資助首期,財富差距便由一代傳到下一代。第二,穩定而足夠大的居所,是不少年輕人決定結婚、生育的前提。一對沒有屬於自己空間的夫婦,很難有信心計劃下一代。第三,對有能力流動的年輕專才而言,能否在這裏安家,直接影響他們是去是留。 回看歷史,居屋正是香港青年置業的主要引擎。筆者同一份研究顯示,1985至2002年間,全港自置居所比率由34%升至54%的高位,主要動力來自資助出售房屋的擴張,受惠最多的是戰後嬰兒潮一代。2002年居屋停建之後,這部引擎近乎熄火:2002至2016年間落成的居屋只有約6,000個,白表申請人的中籤率由以往平均約17%跌至約3%;居屋樓價相對家庭收入的比率,亦由1993年的約5年升至2023年的約11年。青年置業率下滑,與其說是年輕人不再想置業,不如說是通往置業的那道階梯變窄了。 更棘手的是,今天的青年面對的是兩個互相加乘的問題:私樓買不起;買得起的資助房屋,卻又小得難以成家。前者令他們推遲置業,後者令置業也解決不了成家的空間需要。只處理其中一個,另一個仍然會把他們擋在門外。 最新房屋措施值得市民支持 今年《施政報告》與《香港第一個五年規劃》提出,2031/32年度起落成的資助出售單位,實用面積約45平方米或以上的比例,由兩成增至兩成半,並改善單位採光及佈局,方向值得肯定,令人鼓舞:公營房屋政策終於在「數量」以外,開始談「面積」。 施政報告亦提出,由下一期居屋銷售計劃起,有新生嬰兒的白表家庭申請者,首期降低至5%,與綠表買家看齊,這同樣令人鼓舞。青年在支付租金、家用及育兒開支後,要儲起一筆首期並不容易。未來經濟學院(下稱學院)《北部都會區留住人才》研究發現,如果買一個250萬元單位,假設每月儲蓄5000元,需時50個月,但在新措施下,儲蓄時間將縮短至25個月。對有供款能力、卻受首期限制的家有初生青年家庭而言,新措施有助把置業計劃提早實現,讓安居與育兒需要得到更切實的支持。 不過,要令這兩步真正轉化為青年成家的機會,還須回答一個更根本的問題——今天的居屋,還是不是房屋階梯上「高一級」的選擇? 房屋階梯失去了高低差 居屋的角色,是讓公屋家庭由租轉買,並讓買不起私樓的青年有另一條路。階梯之所以是階梯,在於每上一級,生活都有所改善。然而,學院《愈建愈小》研究發現,正如表一所示,在2018至2024年間,新落成公屋的平均單位面積約為26平方米,較2001至2002年間縮小約三成;同期新落成居屋的平均單位面積約為30平方米,縮小約四成。這並不代表所有現存居屋的情況,卻說明在新增供應之中,居屋與公屋在空間上已分別不大。 單位愈建愈小,並非偶然。當房屋供應目標只以「單位數目」計算,在土地有限的情況下,把單位建小,就是達標最快的方法。結果是數字上的供應增加了,家庭的居住空間卻沒有相應增加。兩個人或者住得下,不等於幾年後添了孩子仍然住得下;倘若置業後不久便因空間不足而要再搬,所謂安居便難以持久。 買居屋3倍支出 換不來多一呎 表二進一步顯示,公屋和居屋的住屋支出差距正不斷擴大。以九龍一個約300平方呎的單位為例,兩者支出的差距由2001至2002年約1.6倍,增加到2018至2025年的約4.4倍。 這個差距如何影響家庭的選擇?設想一對30出頭的新婚夫婦,在九龍住在約300平方呎的公屋,月租2500元。他們有意置業,也希望日後生育。若在新界買入一個180萬元的居屋單位,九成半按揭、30年期、年息3.25%,每月供款約7400元,還未計管理費、差餉、維修和裝修。供款固然會逐步累積成資產,不能全數視作成本;但現金支出近3倍,面積卻不增反減,還可能要遷往新發展區,離開熟悉的街市、診所、工作地點和可以幫忙照顧孩子的家人——他們選擇不搬,是理性的決定。 有人會問:「居屋2025」收到逾10萬份申請、超額約14倍,何來吸引力不足?關鍵在於誰在申請。對月付過萬元租金的白表私樓租戶,七折樓價加高成數按揭,即使面積不大,仍能換來長期的居住穩定;對綠表公屋住戶,要放棄的卻是全港最便宜的租金,機會成本高得多。 再者,繳交申請費換取一個抽籤機會,不等於願意接受任何面積、地點和價位。真正能反映吸引力的,是各項目的揀樓率、棄選率,以及最終有多少公屋家庭買入居屋、交回單位。後者尤其重要:綠表住戶不動,輪候冊上的家庭就等不到騰出的公屋。階梯卡住的,不止是一對夫婦,而是整條隊伍。 青年上到車 也要走得動 空間以外,還有流動。30年按揭,不代表家庭30年不變:生育、子女長大、轉工、照顧父母,都會改變住屋需要。較大的單位可以減少部分搬遷壓力,卻不能取代一個運作順暢的第二市場。 政府今年把2022至2025年首次出售單位的轉讓限制縮短至10年,是積極一步;但補價要求、第二市場的買家資格及配額仍在。防止資助房屋淪為炒賣工具,有充分的政策理由,惟制度須分辨短期投機與真實換樓需要。否則,業主找不到合資格買家、又無力補價,便只能留在一個已不合適的單位,業權由資產變成束縛。對正在考慮由租轉買的年輕家庭而言,這種「買了便走不動」的預期,本身就是卻步的理由。 房屋改革須補上三環 要令加大單位真正見效,政策可補上三環。 其一,量度面積。《長遠房屋策略》在單位數目之外,應公布平均面積、新增總居住面積及家庭型單位比例。281呎與500呎都算「一個單位」,承載的家庭卻截然不同;只有把面積納入目標,才能扭轉「建得愈小、愈易達標」的誘因。 其二,顧及負擔。單位大了,售價、首期與月供亦會上升。負擔能力評估須把入住總成本一併計算,並增加適合3至4人家庭的單位供應,確保目標家庭不止看得見,也買得起。 其三,打通流轉。在維持自住、防止炒賣的前提下,持續檢視白居二配額與合資格買家渠道,並研究擴展「樓換樓」安排,讓有真實家庭或工作需要的業主更便利地換樓。流轉暢順,既讓家庭按人生階段調整居所,也讓現有單位更有效地配對不同需要。 對那對新婚夫婦而言,問題從來不是想不想做業主,而是置業的代價,能否換來一個養得起家的家。30年前,居屋曾經讓一代年輕人做到這一點。政府今天已踏出正確一步;下一步,是把空間、負擔與流動三環接上。居屋的成績,不應只看多少人取得業權,更要看多少年輕家庭因此敢於安排人生的下一階段。 王柏林是未來經濟學院創辦總監、港大經管學院管理及戰略學助理教授;牛致行是未來經濟學院研究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