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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 19, 2026 星期六 陽光充沛 31° 63% 黃色火災危險警告

獨家報道:宏福物管 追20年前欠42蚊 業主證付清怒憤

威脅倘不繳 無得收退維修金支票 宏福居民突遭追還20年前數十元欠帳,更被威嚇不找數將被扣起2,000元!獲政府委任宏福苑法團管理人「合安管理有限公司」(合安)將於本周六(19日) 起,以支票向居民發放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第二輪退款。不過,有已出售業權的業主向本報反映,近日被合安追討20年前,涉及一筆僅42元的大廈火險費用,否則不能申領退款支票,更指合安聲稱若「唔找數」,政府將會在售樓扣起2,000元支票,直至找清欠款為止。他對此感到無語,無奈下於本月初交回「欠款」,惟他其後卻尋回該筆欠款的收據,證明無拖無欠,狠批前管理處處理文件不善,合安「擺烏龍」更把責任推給前管理處,對此感到憤怒。 宏建閣業主陳先生(化名),較早前已簽署買賣協議出售業權。他在7月24日收到合安信件,稱他未繳欠款總額為42元。鑑於已出售業權關係,陳上周一(7日)透過代表律師追問究竟,合安其後以電郵回覆表示,陳在2006年欠前宏福苑管理公司置邦興業(ISS)42元火險費用有關。 其後,業主的代表律師同日再收到另一封由合安發出的電郵,內文稱「目前的帳戶紀錄已根據ISS轉交的業主帳戶資訊進行處理,並非由合安編譯」。合安解釋指根據所收到的資訊,火險費與管理費分別獨立項目收取與結算。 單位無被波及 業主尋回手寫收據 陳先生訴說,過去每月管理費都如期準時繳交,「從來冇遲交,唔明點解會有欠款」,亦一直不知有這筆欠款,對此感到非常無奈。他不禁反問,為何當時管理處沒有通知業主繳交欠款。直至發生大火後,由合安接手管理後才發現業主有欠款,更怒斥「如果宏福苑冇發生呢場大火係咪唔使交?」他認為雖然數目不算多,並已在月初交回42元欠款,惟他對此深感不忿。 數天後,事件峰迴路轉,陳先生住的單位並無被大火波及,他特意翻看早前回家收拾的文件,驚現一張2006年8月,由置邦興業發出的手寫收據,上面清楚寫明是2006年1月至12月的大廈財產全保保險費用,故幾可肯定是合安所指的欠款。他指已透過律師要求合安退回他早前「補交」的42元,亦揶揄「唔知係前管理處問題定合安問題,但合安賴前管理處!」 事實上,業主被指欠款並非單一事件,其他街坊都收到管理費及大維修費的欠款通知。據陳的律師指,部分街坊的欠款要追溯至2003年,而他們的欠款金額,就由數十元至數千元不等,街坊均批評ISS管理「好混亂,好求其」,惟今次合安同樣出現「蝦碌」,居民只能再三求證。 合安回覆指根據前物管紀錄核對 本報揭發事件後,合安回覆查詢時表示,根據前物業管理公司移交的帳目及相關紀錄,核對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的收支及財務狀況。若業主尚欠法團款項,管理人會追討,否則會對其他業主不公平。 一般樓宇買賣如涉及單位未清繳款項(例如管理費欠款),在對數時買方通常會向賣方作出追討,而相關款項會退還予法團。隨後,合安於上周三(9日)發公告,指業主如單位尚有未清繳的管理費、維修費或其他應付款項,業主須先完成清繳程序,方可預約領取退款支票(如有任何可退款項)。記者 鍾采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