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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樓評:任職家人公司申按揭要留神

2026-09-03    東方日報
一對新移民夫婦來港僅約一年半,近期計劃置業,看中一個約值700萬元的二手單位,聯名申請七成按揭,貸款額僅約490萬元。丈夫在港有正職,糧單與強積金等證明文件一應俱全,本以為按揭審批應能順理成章通過。夫婦二人起初亦信心滿滿,選擇自行向幾家銀行遞交申請,豈料竟接連遭到幾家銀行直接拒絕,始終摸不着頭腦。 這個結果確實令人困惑。丈夫每月平均收入達5萬元,從供款能力來看絕對綽綽有餘。既然收入足夠,又有強積金供款紀錄與糧單在手,問題究竟出在哪裏? 受薪僱員股東審批有別 原來,丈夫呈交的入息證明出自一家在港註冊的新公司,而這家公司的股東正是其太太。最為關鍵的是,銀行在進行合規審核時,察覺這家公司的商業戶口與太太的個人戶口之間,長期有頻繁且交代不清的資金調撥,因而發現公司是由太太持有,丈夫並非純粹的「獨立受薪員工」,而是其薪水實質源自妻子所擁有的公司。 在香港銀行的按揭審批機制中,「受薪僱員」與「自僱人士/公司股東」的審查標準有着天壤之別。一般受薪僱員只需提供糧單、稅單,以及強積金紀錄即可;但若申請人屬於公司股東或自僱人士,銀行必須深入查核公司的整體財務狀況,包括商業登記、銀行戶口,以及至少兩年的核數報告以確保盈利能力。這對夫婦的香港公司開立僅約一年,根本無法提供兩年期核數報告,傳統銀行在初步審查時直接認定其入息「不能確定」而落閘。 掌握整件個案的商業背景後,即時為他們重組策略。這家香港公司並非無實務運作的空殼公司,而是他們在內地經營多年、規模成熟的同名集團之香港分公司。丈夫確實擔任實質業務職位,並非名義上的股東或董事,每月均有固定出糧及依法報稅,職位安排與集團業務拓展完全脗合。 主動申報免遭銀行卡關 故此,隨即為他們重新梳理所有背景材料,清楚劃分丈夫與妻子在公司內部的職責界線,向另一家能接受家人公司任職的銀行,提交丈夫近6個月的銀行月結單,強積金紀錄及糧單,證明收入的真實性與穩定性。該行接獲重新梳理的完整文件後,審批非常迅速,趕在成交期限前成功批出七成按揭,雖然以稍高於市場息率批出,但附有現金回贈,順利化解這場撻訂危機。 其實道理顯淺易懂,家庭成員於自家公司任職並領取薪金在法律上完全合法,但在申請按揭時必須主動且清晰地向銀行申報關聯關係。二手樓的成交期通常較緊迫,亦不像一手新盤般具備彈性延期的空間,中間一旦因為身份申報不清晰而遭銀行卡關,極易引致嚴重的經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