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市區重建局的資深大律師呂世杰昨在聽證會表示,發展局與市建局正推動加強版「招標妥」,包括設立更嚴格的顧問及承建商預審名單、由市建局監督開標及評標流程,並代表業主進行招標及評核標書,以進一步降低圍標風險,現正與政府敲訂服務細節,適時公布詳情。競委會則建議修訂《競爭條例》,將影響投標結果的嚴重反競爭行為訂為刑事罪,提高參與圍標人士成本,除罰款外更要面對監禁。
呂世傑昨結案陳詞時表示,「招標妥」自2016年推出,透過自助工具手冊、獨立顧問及電子招標平台,減低業主在大型維修中面對圍標風險,平台設匿名投標、會計師監察開標及不合謀條款,具一定阻嚇作用,但並非萬無一失。有證據顯示,有犯罪集團「想盡辦法避免使用它」,強調「招標妥」並非杜絕圍標或罪案的完整答案,而是對圍標及相關不當行為的「一道有用屏障」。
多涉三合會令證人不願挺身
呂續指,不同意居民指市建局矮化職能,市建局是促進者,並非執法機構,其職責是「減低」圍標的風險,使圍標更難發生,樓宇復修業內的犯罪活動、貪污、未申報的利益衝突、欺詐及圍標,往往隱藏於層層中間人及空殼公司之後,內訌及糾紛必然使問題複雜化;非法款項慣常以現金支付,而潛在證人,尤其在涉及三合會時,常因恐懼報復而不願挺身。
另外,競委會行政總監(法律事務)李曉亮表示,現時大維修普遍出現反競爭行為,令參與圍標人士可謀取暴利,部分集團更由三合會領導或協助。競委會提及今年的案例,指有圍標集團協助另一圍標集團入更多掩護性標書;另案則有圍標集團行事時,除招攬旗下承辦商,更欲招攬其他集團承辦商,但對方卻表示自己早已被招攬,可見「明刀明槍問你想唔想圍標,承辦商都直話直說,我已經參與緊圍標」。
李續說,參與圍標潛在利益往往非常龐大,而刑事檢控亦存在難度,建議《競爭條例》應採用民事舉證標準,罰款標準應確保涉案人士獲取的得益「每呃嘅一蚊都要畀返出嚟」,亦要增加阻嚇性。競委會亦建議修訂《競爭條例》,將影響投標結果的嚴重反競爭行為訂為刑事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