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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管條例淪空文 業主不遵租客苦

2026-07-08    東方日報
在京官一聲令下,港府急謀取締劏房,《簡樸房條例》應運而生,今年3月已經上路,惟業主反應未算積極,暫未見到實際成效。至於前朝「遺留」下來的劏房租管條例,原意是打擊劏房業主濫收租金和水電費等,但實施至今4年多,愈來愈荒腔走板,不少業主並不遵從,執法也是愈見消極。劏房一旦被簡樸房取代,不提便不存在,劏房租戶的權益,會否更難獲得保障? 觀塘劏房居民關注組公布劏房租管成效調查,發現逾九成業主曾作出違規行為,包括逾六成業主收水電費時沒有依法出示帳單副本;逾一成書面合約不符法例規定的兩年租期;亦有個別租客反映,業主加租幅度超過10%法定上限,同時租約釐印費並非由業主全數支付。團體形容現行條例猶如「無牙老虎」,逾90%租戶因害怕遭業主迫遷或刁難,加上對條例認知不足,即使遭業主剝削亦不敢投訴,促請政府盡快全面檢討法例,加強主動執法。 老實說,租管條例雷大雨小早就可以預期,條例在2022年1月生效,為前朝林鄭政府任期尾聲,當時已被質疑為難以持之以恒。由於劏房環境惡劣,喉管亂搭,水電費亂收,最無議價能力的基層租戶,往往被業主「撳住劏」,以致出現劏房呎租比豪宅還要高的怪現象,引來輿論狂轟。前朝政府迫於輿論壓力,不得不推出管制措施。租管條例包括租客享有「2+2」共4年的優先續租權保障;兩年後租金加幅上限為10%;差餉物業估價署會要求業主與租客簽訂標準租約,業主濫收水電費屬違法等。 看似面面俱到,實際上劏房業主走法律罅者大有人在,部分只有口頭約甚至無約,亦不會將水電費副本轉交租戶過目,以致大幅加租、濫收水電費、忽然迫遷等問題繼續存在。租客因為無力支付更高的租金,難以另覓居所,同時欠缺法律和維權意識,因而無法拒絕業主的無理做法,只能啞忍。指望差估署執法也是不切實際,皆因其執法主要依靠租客投訴,但基層租客都要為口奔馳,難以花時間精神作文件往還,何況寄人籬下,投訴業主無異於自找麻煩。 關注組織形容業主違規情況嚴重,條例依靠租客舉報是本末倒置。值得注意的是,現時每宗違規個案平均罰款只有約2,700元,缺乏阻嚇力。更重要的是,現屆政府的大政方針是取締劏房,冀業主將劏房改裝成符合條件的簡樸房,現時主力集中在鼓勵和促進方面,執行租管條例不問可知變得次要。再說,簡樸房改裝成本不菲,可能會導致大量退場個案,劏房數量勢必大減,租金必然水漲船高。即使業主願意改裝,但羊毛出自羊身上,成本轉嫁租戶,基層也是難以負擔。 安得廣廈千萬間,大庇天下寒士俱歡顏。說到底,要徹底解決基層住屋問題,小修小補無濟於事,關鍵還在於增加房屋供應。然而說易行難,簡樸房又好,過渡屋也罷,都只是杯水車薪,只要社會依舊貧者愈貧,又貴又細的劏房在供求法則底下,還是會繼續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