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今年《財政預算案》建議撥款兩億元推出「北都城鄉共融基金」先導計劃,推展鄉郊旅遊項目。發展局提出在燕崗、河上鄉首先試行,容許現有村屋全幢或部分樓層改裝成食肆、零售或旅館,申請人毋須向城規會提出規劃申請。有議員認為有關項目必需要具備自負盈虧的能力,才能真正達到城鄉共融的目的;另有議員建議政府引入商業參與,以建立可持續的商業模式。
倡引商業參與 達可持續模式
議員譚鎮國昨在電台節目中指出,燕崗及河上鄉鄰近塱原自然生態公園及雙魚河,亦有一條貫穿新界東西的單車徑途經兩地,加上鄰近古洞北新發展區,交通及配套相對完善。對於放寬規劃申請後可能帶來的交通、噪音及治安問題,他建議政府可採取預約制,要求遊客透過平台預先登記,避免同一時間湧入大量旅客。他又指鄉郊發展項目必須具備自負盈虧的能力,才能真正達到城鄉共融的目的,強調項目在申請政府資源後,不能讓政府繼續「貼錢」。
另一議員姚柏良在同一節目中表示,發展鄉郊旅遊必須將區內不同景點串聯成旅遊路線,共同營造才能達到效果;區內須在保留鄉郊風貌的同時發展旅遊,例如提供漁家樂、農家樂等,亦要結合餐飲、住宿及參觀導賞等不同體驗,以吸引本地及外地旅客留宿。
姚又認為,單靠政府基金並不足夠,政府須考慮如何引入商業參與,以建立可持續的商業模式。他提到,鄉郊地區道路相對狹窄,建議當局考慮設置合適的集散點及上落客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