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宏福苑事件後,大廈消防安全備受關注,物管界正積極向政府進言,香港粵港澳大灣區物業及設施管理聯合會,針對《消防條例》修訂及樓宇走火通道阻塞的執法工作,正式向消防處提交意見。
該會創會會長、立法會前議員謝偉銓直言,物管公司目前角色往往「有責無權」,業界十分關注公眾通道被阻塞、防煙門被任意打開等防火漏洞,物管公司雖然有責任處理,但缺乏「執法鐵腕」。他建議,政府考慮賦予物管公司實質權力,可直接移走阻塞走火通道雜物。同時,謝偉銓強調,當局必須在條文上清晰規定,包括處理雜物費用由誰承擔,以及物管通報執法部門的具體責任。他更點出,若有業主鹵莽或惡意不理會警告,某程度上應引入刑責,懲罰的嚴重性則視乎情節及違規時間而定。
至於聯合會提出為大廈「維修基金」立法的倡議,他認為,大廈維修涉及龐大資金與持份者利益,最緊要的先在業界內部尋求最大共識,謀定而後動,不需要急於在現階段一刀切即時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