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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樂花園宏業大維修致單位滲水 物管公司拋波 保險拒賠

2026-06-23    東方日報
【本報訊】由同屬宏福苑維修工程承辦商「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負責的屯門怡樂花園大維修因工程爛尾,令屋苑年初決定與「宏業」解約。有怡樂花園業主近日向傳媒表示,早於「宏業」在聘時,已發現單位受外牆施工影響出現裂縫及滲水,當時屋苑管理公司「富城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稱已跟進記錄,並承諾「宏業」會在完工後修復有關損壞。豈料「宏業」被解約後,「富城」僅將跟進報告發還,便指示業主自行向承保的保險公司索償,保險公司卻以業主作為第三方無直接合約關係為由拒絕理賠,「富城」亦堅稱自己非受保人而拒絕代為索償,業主慘陷入困局。 發律師信 反指業主遲申報 相關業主表示,就事件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後,卻收到保險公司發出的律師信,表明業主作為第三方與保險公司無直接合約關係,並不具備追討權利,因而無法處理相關索償申請,着業主直接與受保人「宏業」協商解決。此外,信中更反指業主在2024年11月發生事故後,延至今年4月才提交索償申請,涉及延誤申報,故該保險公司明確保留拒絕承擔賠償責任的權利。 針對事件,「富城」月初曾稱保險受保人為「宏業」,「富城」及法團並非保單受保人,保險業聯會行政總監劉佩玲在查看保單後向傳媒表示,工程綜合險會賠付承建商對第三者的損失,該保單內法團、顧問公司和「富城」均是受保人,有資格代業主索償,惟劉提醒,索償仍須視乎損害是否超出墊底費,且必須是施工導致的物業財物損傷;若屬施工質素差或未完成,則屬合約承建商與業主之間的履約爭議,並不在第三者責任險的保障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