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6-20
經濟日報
北都專屬法例草案擬下月提交立法會,據悉,當局作出4點微調,包括取消就轉交補償個案至土地審裁處設立限期,並且將沙嶺數據園區加入簡化噪音許可證適用範圍,當局擬每年向立法會滙報落實情況。
北都專屬法例涉及6大範圍,包括1.簡化城市規劃程序、2.加快支付收地補償、3.便利採用創新建築技術安排、4.簡化申請建築噪音許可證的程序及要求、5.便利及管理跨境要素流動,以及6.成立法定公司,當局在年初公布構思後,進行兩個月公眾諮詢。
據了解,當局在諮詢後,決定作出4點微調,較集中在支付收地補償的細節上,包括當局原本建議當局若與前業主就補償個案未能達共識,設立6個月期限,過後便須將個案提交土地審裁處處理,不過政府考慮到,為免引起前業主過早將個案轉交土地審裁處,不必要增加土地審裁處工作量,新方案將不設有限期。
另外,政府擬接納收地賠償暫支款項設立3個月限期,當局收到意見指前業主或有實際困難在限期內接納暫支款項,例如處理遺產管理書,故此微調建議賦權主管當局可按情況延長限期,前業主亦可向土地審裁處申請豁免有關不再孳生利息的條文。
每年向立法會交代落實進度
在簡化申請建築噪音許可證的程序及要求方面無太大改變,當局在原有適用範圍清單上,加入沙嶺數據園區,當局指,有關的產業發展項目必須全速推進,而周邊並無大量民居。同時,為了方便港深西部鐵路(洪水橋至前海)及北環綫支綫兩個跨境基建的建設,政府建議加入條文,容許當局在符合行政長官及行會在北都豁免若干建築機器的相關要求。
除了上述4點微調外,北都專屬法例大部分建議均與今年初諮詢時相若,特別在適用範圍方面,政府重申現階段無意把擬議法例的適用範圍擴大至北都以外,因北都發展極具戰略意義,有其獨特性和迫切性,條例草案會訂明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只可以在上述兩個行政區或相關大綱圖的界綫有所修訂的情況下,以公告修改北都範圍。
政府方面,會定期檢視主體法例和附屬法例實施後的執行安排,包括在法例生效後,定期向北都發展委員會匯報落實階段的情況,並在有需要時尋求指導,亦會每年向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匯報法例的落實情況。
責任編輯:郭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