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6-18
東方日報
【本報訊】樓宇滲水問題長年困擾市民,投訴處理慢如蝸牛更備受詬病。政府昨日宣布,將於下月16日以先導計劃形式,推出調查私人樓宇滲水的新程序。新程序引入科技提升效率,對於簡單直接的個案,預計在接獲舉報後約14個工作天便可發出「建議維修通知」,較以往需待所有調查完成才發出「妨擾事故通知」縮短約57個工作天。當局表明,若業主不履行維修責任,將面臨檢控,並被追收不少於1.7萬元的檢測費用。
收維修通知 業主須28日內完工
新措施在第一階段調查時,新增紅外線熱成像分析,配合原有的電子濕度儀,初步確定滲水源頭。若有理由相信滲水由上層單位引致,當局會隨即發出「建議維修通知」,要求業主在28個曆日內自行檢查及完成維修。
若限期屆滿後滲水持續,當局會同步開展第二及第3階段調查,並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發出「妨擾事故通知」,若業主仍不遵從,當局會提出檢控,並向法庭申請「妨擾事故命令」,屆時不僅要承擔修復責任,更會被追討至少1.7萬元的檢測費。食環署副署長姚繼卓稱,28日並非「死線」,若業主已積極跟進,但因工程複雜未能如期完成,可酌情延期,但不容許以「拖延」為由推遲。
另外,現時已有330間屋苑的物管公司參加當局推行的物業管理公司協助處理住宅樓宇滲水計劃,過去3年參加計劃的屋苑有約七成的滲水個案是經由物管公司調解、協商或為屋苑公用地方進行改善工程等而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