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6-16
經濟日報
北都的產業發展由過往規劃階段,轉入落實階段,而要令到規劃能夠「落地」,吸引投資者參與產業發展,政府早前推「按實補價」的先導計劃,用以推動產業等非住宅項目的補地價,提高發展商及企業落實項目的意慾。
「按實補價」 推動非住宅項目發展
「按實補價」4個字聽起來好像不容易理解,反而根據地政總署就政策的英文名稱「Pay for What You Build」就相當直白,亦即是發展商或業主按照「按實際興建樓面及實際用途」計算,即以首期發展的總樓面面積和地段業權人建議的「選定用途」計算,取替過去以地段最高總樓面,以及地政總署假設的最高市價用途為基礎。
根據政府公布,「按實補價」適用於全港所有非住宅發展的地契修訂及換地申請,容許地段業權人分期發展,規定是首期發展的總樓面面積,必須達到整個發展的最高總樓面面積6成,並按建築規約依期完成。
傳統計算補地價金額方法背後的思維,是要爭取「地價最大化」,確保公帑利益得到保護,但與此同時亦令到前期成本高、資金壓力大,令不少項目即使有市場需求,亦因財務門檻過高而難以啟動。
而「按實補價」政策最直接的影響,是降低產業用地和非住宅項目的開發門檻。對發展商而言,分期發展和「按實補價」可改善現金流,亦令項目更容易配合市場變化,避免一次過投入過多資本。對政府而言,雖然短期地價收入未必最大化,但換來的是更多項目有機會真正啟動,土地不再因補價過高而長期閒置。用發展局局長甯漢豪的說法,出發點是要令事情可以成事。
降地價成本 利吸企業資金參與
雖然「按實補價」政策並不止適用於北都內的項目,而是全港性實施,但由於北都區內規劃了不少產業用地,未來有機會面對原址換地的需求,而政策則能夠透過降低地價成本,吸引更多企業和資金參與,令規劃更容易由紙上落實到地上。
政府在現時推出「按實補價」,相信亦與客觀市場環境有關,計劃針對的是「非住宅發展」的補地價項目,考慮的是工商業市道仍然相對疲弱,發展商就工商舖項目的投資意慾有限。
事實上,目前北都區內達成的原址換地個案,都是集中在住宅項目,恒地 (00012) 及新地 (00016) 就洪水橋第34B區補地價16.68億元、億京就洪水橋第19B區補地價14.28億元,兩者均是住宅或商住項目,而恒地等位於第32A區、第32B區、第32C區及第32D區的4宗換地申請,則仍然與政府商討。
雖然政策成效仍取決於市況,亦即是發展商能否「計得掂數」,但措施的推出反映政府思維上的改變,為加速產業發展提供另一選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