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5-19
東方日報
又到報稅季節,稅務局於本月初已向約277萬名市民派發2025/2026年的報稅表,市民務必要準時報稅並預備一筆新開支。若閣下為業主且正在供樓,實際上可透過「居所貸款利息」作為扣稅項目,將供樓利息開支用作扣稅一部分,減輕財政負擔。如想了解怎樣扣稅慳到盡,就要細閱以下注意事項。
與子女同住最高扣減12萬
申請「居所貸款利息」稅務寬免的業主,首先須符合指定條件,包括所供的須為香港物業且作自住用途,若業主將部分單位用作出租用途,則須扣減相應扣稅額。
一般業主每年度最多可獲10萬元的扣稅額,若業主與其子女同住且符合指定條件,最高扣除限額更可由10萬元提高至12萬元。業主最多可扣除20個課稅年度,而且不需連續使用,並且可自由決定每一年是否需要使用此扣稅項目。
銀行在計算按揭借貸人的每月供款時,由於利息隨本金減少,每期利息開支會一直遞減。假設購買一個單位,貸款額為500萬元,以年期30年及按息3.25厘計算,首15年的全年利息支出會超過10萬元,但到了第16年,全年利息支出將降至約9.8萬元,這表示從該年開始,將不能用盡10萬元的扣稅額,因此愈早使用便能充分用盡扣稅額。
供款不足一年宜保留額度
每個課稅年度固定為4月1日至翌年3月31日,而居所貸款利息是以供樓人士課稅年度的總供樓利息支出計算,若去年置業的業主並非由去年4月開始供款,便可能無法用盡10萬元的扣稅額。若於去年底才置業,今年使用居所貸款利息便會相對地浪費,如扣除其他稅款寬免後已毋須繳稅,建議可將居所貸款利息扣稅額保留至下次使用。
經絡按揭轉介首席副總裁 曹德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