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5-15
星島日報
政府昨日表示,正陸續向宏福苑A至H座即全部8座的業主發出「收購建議信件」;至於未受大火波及的宏志閣,政府指,如在6月30日或之前,有四分三(75%)或以上該座業主簽署「接受收購建議信件」,正式確認其向政府出售業權的意向,政府提出的長遠方案便會正式開放予宏志閣;反之,長遠方案將不會涵蓋宏志閣。
政府於今年2月公布大埔宏福苑長遠居住安排方案,並於上月進一步公布宏志閣的後續安排。政府指,「在長遠方案公布後,房屋局全速推進相關收購工作,『解說專隊』分別接觸八座的業主,向他們解說方案的內容細節,並解答業主的疑問,局方亦同步跟進草擬所需的法律文件,務求加快整體進程,協助受影響居民重建家園。政府的收購建議提供多元選項,業主可因應自身情況和需要作出最合適的選擇。」
宏志閣限期前須75%業主同意
政府續謂,「在收到業主簽妥的『接受收購建議信件』後,政府會盡最大努力,按情況盡快協助完成買賣協議及轉讓手續,並在交易完成後,盡早向選擇收取現金的業主,安排發放款項,讓業主能即時於私人市場或二手資助房屋市場作出購買安排;或選擇參與為宏福苑業主而設的『特設銷售計劃』,以現金或『樓換樓』方式購買全新資助出售單位。」
由政府透過財政司司長法團全資擁有,為收購宏福苑業權而成立的「收購宏福苑業權有限公司」會以掛號信件形式,將「收購建議信件」發出至各宏福苑業主提供的通訊地址,或按業主要求方式交給業主。若業主在下周五仍未收到「收購建議信件」,或此前未有提供聯絡資料予「解說專隊」,可致電政府為宏福苑長遠居住安排設立的熱線2129 8133查詢,政府將會從速跟進。
如業主接受收購建議,不論選擇哪一個選項,均須填妥及簽署「接受收購建議信件」,並在8月31日或之前以隨附的回郵信封(或以「接受收購建議信件」內所列的形式)交回「收購宏福苑業權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