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第二期工程2024年起展開,並公布了收地計劃,以配合北部都會區發展。有受清拆影響村民昨日召開記者會,稱上月中獲通知須於5月內遷離,惟估計八成受影響居民未完成安置,促請政府延長搬遷期限。有租戶稱為搬遷申請公屋,惟孫女不符同住資格,恐要骨肉分離,泣訴「為什麼地政收地,收到我變無家可歸的人呢?」。有田心村原居民住戶稱上周四始獲通知,須在下星期內遷出。
料八成受影響者未完成安置
發展局回應稱,地政總署早於2022年底向受影響住戶發信,通知「預計遷出限期」,其後3次在村內貼通告及逐一到訪或致電住戶;並指採以人為本原則酌情延後遷出時間至今年5月至第三季,反駁住戶稱剛收到遷出通知,「與事實不符」,強調不會有住戶因收地無家可歸;截至4月中,亦園村一帶約有560個受影響住戶中,約300戶已獲安置上樓或已領取特惠補償,約240戶不符資格。
冀供3至4個月過渡
洪水橋村民組成「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關注聯盟」,聯盟指部分村民4月中起獲地政總署通知須於5月20日前遷出。聯盟要求政府提供3至4個月合理過渡期,又稱當局僅以電話通知部分村民搬遷,要求政府以書面通知確實日期。
有稱不敢出門 有憂骨肉分離
原居民陳小姐說,家族由清朝已在田心村居住,家族名下共10幢村屋。她說,2015年獲收地通知後,已與當局開會商討賠償方案,去年7月獲地政總署通知「正處理有關事項」;直至上周四有政府人員來到住所,要求他們於下星期內搬遷,否則將強制上鎖並清場。陳小姐稱,有關人員拒絕回應具體清場日期,形容一家人現時寢食難安,甚至不敢出門上班,擔心出門後便失去居所。
村內租戶羅女士說,她於2014年與兩個孫女搬入亦園村村屋,2024年地政總署確認住所為已登記寮屋,惟約一年後又指屬非法構築物,不符安置資格。她及後獲批公屋,惟小孫女因未滿18歲和監護權問題,不能與她同住,曾向地政總署申請延後至今年8月待孫女滿18歲時才搬遷,獲回覆稱一家可入住臨時收容中心,社署則指小孫女可入住兒童之家。她表示,本月8號才獲通知指月底前要遷出,泣訴「為什麼地政收地,收到我變無家可歸的人呢?」
花農麥先生則說,家族四代在亦園村居住逾60年,花圃內仍有十數棵爺爺種下的黃皮、荔枝等果樹未能遷移,盼可延長期限以處理搬遷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