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5-09
東方日報
民政總署收44宗法團爭議 為促召開發信4次
民政總署就宏福苑法團爭議共收到44宗投訴。宏福苑在2024年2月及7月均有5%業主要求召開業主大會,其中7月聯署要求罷免管委會。民政事務總署副署長易志宏昨日出席獨立委員會聽證會作供時透露,2024年2月的聯署最終由召集人撤回;該署就7月聯署4度發信要求時任法團主席開會,但他承認現行制度下,若主席拒絕開會,業主需向土地審裁處申請命令。
合安取回3000萬維修保證金
易志宏交代合安接管後的具體工作,指出文件交接涉及約80萬份文件需逐一審閱;屋苑有多份生效合約,需聘請律師及會計師審視;合安已成功為業主取回約3,000多萬元的大維修工程保證金。此外,合安需逐戶核對1,984戶的管理費按金及已繳付的大維修款項,以便日後退款或追收,工作極為艱巨。合安亦成功爭取受火災影響的單位獲管理費減免,未被波及的宏志閣亦獲豁免電費。
易志宏表示,民政總署就宏福苑法團爭議共收到44宗投訴,已盡力處理。署方設立「大廈管理中央平台」,每月定期為業主、法團舉辦簡介會,邀請屋宇署、消防處、廉署等部門介紹相關服務。此外,署方提供3項解決爭議服務,包括大廈管理義務專業調解服務計劃(免費調解最多15小時)、大廈管理糾紛顧問小組及解決大廈管理爭議服務,協助業主達成和解。對於法團由街坊組成、未必有專業知識處理大維修,易志宏建議法團可聘請持牌物管公司;至於建築顧問,他認為由發展局提供較適合。
獨立委員會主席陸啟康指出,許多居民欠缺相關知識,法團運作經常出現爭拗糾紛,居民顯然需要更多諮詢及協助,關注民政事務總署可否牽頭與不同機構合作,擴闊服務範圍。易志宏回應稱,大火後已與發展局及市區重建局商討,並向測量師學會徵詢專業意見。
火劫後憂乏熱心人加入法團
獨立委員會委員陳健波坦言,自己曾參與業主委員會工作,過去多次在立法會提出改善建議,但政府因種種理由未有接納。他感嘆香港「叻人好多,但做嘢?人好少」,不少人抱着「無錢點解要承擔責任」的心態,經歷宏福苑大火後,恐怕更難有熱心人士挺身而出加入法團。他又認為,現行物業管理制度及法規已經相當完備,日後或可更多依賴持牌物業管理公司,因為有明確條例監管,一旦出錯可以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