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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小龍:重啟村屋僭建申報:從單一執法走向風險治理

2026-05-07    明報
【明報文章】今年4月1日屋宇署重啟「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僭建物申報計劃」,為期一年。消息一出,社會上難免湧現各種疑問:事隔10多年,政府為何再次推出申報計劃?這是否意味當局面對新界村屋僭建這個盤根錯節的老問題,最終仍要向現實妥協,甚至變相「放生」違規者? 作為註冊專業測量師 ,筆者認為若僅以「寬鬆」或「退讓」來解讀今次安排,未免流於表面。從公共政策與城市管理角度剖析,這次重啟,更應被視為一次制度上的修正與成熟——政府並非放棄執法,而是嘗試把長年處於灰色地帶的低風險僭建物,納入一個較有秩序、可持續監察的框架裏。這標誌着當局處理歷史遺留問題時,正由單一的執法邏輯,逐步走向更務實的風險治理思維。 要透徹理解今次重啟的意義,我們必須回顧2012年的首次申報計劃。當年政府推出有關安排,主要針對圍封式露台、天台圍封及地面擴建物等低風險僭建物。以當時政策環境而言,這無疑是一個務實的起步點。政府深知,新界村屋僭建問題積累數十年,牽涉複雜的歷史背景、土地制度、龐大的執法資源,以至微妙的鄉郊政治,絕不可能單靠一輪大規模清拆行動便能徹底根治。與其讓大量低風險個案長期游離於監管雷達之外,不如先透過申報制度,把問題納入可見、可追蹤、可管理範圍,繼而集中資源,處理真正高風險的違建。 然而,2012年的經驗亦深刻說明,政策方向縱然務實,制度設計卻存在不少短板。當年短短幾個月的申報期,明顯偏短。村屋個案往往涉及久遠的建築年代、多次加建歷史及業權轉移,業主需時理解政策、尋找專業人士評估及準備圖則資料。更核心的問題在於「後續管理」——申報理應只是起點,「5年一檢」如何持續嚴格執行、如何追蹤失責個案、如何維持制度公信力,才是真正考驗。若缺乏強而有力的後續追蹤,制度便容易淪為「紙上合規」。 重啟針對2012年首次申報計劃漏洞 正因如此,今年的重啟絕非單純「歷史重演」,而是針對過往漏洞的對症下藥。從目前安排可見,新計劃在行政與技術層面均有所優化:申報期延長至12個月,承認了村屋申報本身的技術與程序門檻;全面電子化,並要求由合資格專業人士透過系統提交,雖然增加了業主的合規成本,卻大幅提升了資料準確度與紀錄完整性,為政府建立系統化監察資料庫奠定基礎。 更值得關注的是,當局在執法信息傳遞上比過往更清晰。今次安排絕非一概寬免,而是明確劃分風險層次:已申報並符合規定者,可暫緩執法;高風險僭建物,仍是嚴厲打擊對象;至於屬可申報範圍卻在限期內拒絕申報者,日後將面對優先執法。這種將有限執法資源按風險高低排序的分層治理方式,於公共行政上無疑更為合理,亦高度契合樓宇安全管理的專業原則。 整體而言,重啟申報計劃是一個務實而非理想化的治理選擇。它坦承新界村屋僭建物問題具有深厚的歷史性與結構性,若仍單靠傳統「發現、清拆、取締」執法思維,未必足以有效處理如此龐大而複雜的存量問題。因此,透過申報、監察與分級執法,建立較可持續的制度安排,將原本長期游離於灰色地帶的低風險個案,逐步納入可追蹤、可管理、可問責的監管框架中,是打破僵局的必要之舉。 專業人士應主動助建標準化檢驗流程 當然,優化制度不代表挑戰已經消除。如何準確界定僭建物建成年代、如何確保真正落實「5年一檢」而不流於形式,以及如何在嚴格執法與鄉郊民情之間取得微妙平衡,依然考驗當局的政治智慧與專業界執行能力。在這過程中,測量師、工程師等專業人士不應只扮演被動的技術把關者,更應主動協助建立標準化檢驗流程,降低社會的行政成本與誤解。 若未來能夠順利落實修訂《建築物條例》,並跟這套申報制度形成清晰銜接,此機制將有機會發展為更成熟的風險治理工具:對低風險個案採取監察與責任追蹤,對高風險個案則加強執法與刑責威懾。在這個意義上,2026年重啟申報計劃,不止是補救2012年的遺漏,更可能是香港樓宇安全治理走向分層管理的一個重要轉折點。問題固然源於歷史,惟決定未來的,是我們能否以更成熟的制度,去回應並化解歷史遺留下來的難題。 作者是註冊專業測量師(建築測量) [徐小龍] (本網發表的時事文章若提出批評,旨在指出相關制度、政策或措施存在錯誤或缺點,目的是促使矯正或消除這些錯誤或缺點,循合法途徑予以改善,絕無意圖煽動他人對政府或其他社群產生憎恨、不滿或敵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