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5-04
星島日報
上期提及2017年起推行二按電子提示服務,當借款人再借物業二按,有關系統會通知一按銀行有關訊息。一般來說,對於這類違約二按,銀行會因應多方面因素去決定做法,包括借款人的誠信是否出現問題、信貸風險是否加大、是否有補救方案,例如一二按總貸款額是否過高並已超出借款人的還款能力、借款人是否有能力及願意作出糾正等。
首先是借款人是否具誠信並持合作態度,收到銀行通知後,能適時回應及負責任地交代情況,甚至主動向銀行提出糾正方案,例如只是基於一時資金周轉,會於短期內或限時內清還二按,又或提出重組方案,態度合作並表明願意與銀行保持溝通。其次是信貸風險方面的考慮,例如二按連同一按的總貸款額是否過大超出借款人的還款能力,總按揭成數是否過高超出上限等。
宜與銀行溝通達致解決方案
當借款人收到銀行通知已發現有關二按,如何回應及補救事件,很多時足以影響銀行決定如何處理個案。有些時候,借款人未必理解銀行為何有此反應,事實上,當借款人與銀行訂立按揭契據之時,借款人已同意不會擅自就按揭物業再作抵押及取得額外貸款,對於銀行來說,借款人擅自加借二按,等於誠信已出現問題,而因為多了二按,借款人的總債務供款佔入息比率及物業的總按揭成數已出現了變化,亦分分鐘已超出既定之上限規定。
就上述,銀行一般會因應個案的嚴重性、信貸風險、借款人的誠信風險及是否可補救的預期而採取不同行動。若借款人主動合作,願意及有能力即時解除二按,並會向銀行提交相關證明文件,這通常較易讓銀行接納方案。
倘若借款人未能即時清還有關二按,但仍然以合作和坦誠的態度向銀行解釋因由狀況,並願意主動提出合理時限解除二按或解決方案,亦承諾不會再就物業進行加借;若然借款人一直是準時還款,而有關一二按總債務金額佔物業估值亦未有過高,這亦較有機會讓銀行願意溝通並達致解決方案。
最壞情況會被即時call loan
銀行或需重評估借款人的還款能力,原因是銀行當初是衡量借款人是否有能力應付一按供款,如今借款人擅自加上二按,銀行並不清楚借款人是否有能力同時應付一二按還款。當中銀行有機會給予容忍期,但會加設條件,例如上調息率、收取行政費用、指明限期內解除二按或完成整合計劃、要求定期提交財務狀況資料、又或額外要求增加擔保人或尚還部分貸款金額等。
借款人應避免逃避、拖字訣或不合作的態度去應對銀行的質詢,這會直接觸動銀行警覺性,認為個案的誠信風險大增,直接將個案視作違約處理;若加上借款人常拖欠或延遲供款、甚至仍然試圖隱瞞拒絕溝通,銀行或會採取較極端追究方式,如即時call loan(要求即時向銀行償還所有欠款)。
王美鳳
中原按揭經紀董事總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