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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志收購涉10億 須75%業主同意 暫有77%須6月確認 研立法收餘下拒賣樓業權

【明報專訊】政府2月公布大埔宏福苑7座大廈的收購方案,並未包括沒受火災波及的宏志閣。「應急住宿安排工作組」組長、副財政司長黃偉綸昨稱,房屋局「解說專隊」接觸到99%宏志閣業主,當中約77%初步表示希望向政府出售業權,顯示他們達「高度共識」;政府宣布,若宏志閣有最少75%業主6月30日或之前簽署「接受收購建議信件」,「長遠住宿方案」將開放,每伙收購價與受災7座一樣,料收購宏志閣248個單位成本涉10億元。他又稱,不排除稍後需通過立法,特別訂立一條法例收回不接受收購的業權。 價同7廈 特設銷售伙數不加 宏志閣的長遠住宿方案將與現時其餘7座樓一致,即收購價以實用面積計算,未補價單位每平方呎8000元,已補價則10,500元,居民可選擇領取現金買樓,或參與「特設銷售計劃」選購3900伙指定的資助出售房屋單位。政府消息人士透露,「特設銷售計劃」單位數目不會因應向宏志閣提出收購建議「加碼」。 房屋局長何永賢昨稱,解說專隊接觸到99%宏志閣業主,當中約77%初步表示希望將業權售予政府,14%考慮中,9%目前不打算接受收購,解說專隊今日起會再接觸宏志閣居民聽取意見。 協議列明未達門檻可撤收購 黃偉綸稱,若至少75%宏志閣業主6月30日前簽署「接受收購建議信件」,長遠住宿方案將開放予宏志閣,同時可在特設銷售計劃第一批優先選樓;若居民6月30日之後確認出售,亦要在8月31日或之前簽署確認。他說,政府將安排接受收購的業主在10月15日或之前簽署《買賣協議》,當中會加入附加條款,若最終少於75%業主簽署《協議》,政府有權選擇不繼續收購。 年內完成修葺機會「極微」 黃偉綸說,宏志閣未被大火損毁,惟業主面對複雜問題,不少居民反映有心理陰影、不想搬回單位,亦有業主擔心日後物業買賣困難難以克服。他指宏志閣修葺工程複雜「超乎預期」,包括需重修中央石油氣系統、水電設施等,今年內完成的機會「極微」,強調政府明白宏志閣業主訴求,惟處理後續安排時仍要小心衡量公共資源、實際操作等。 黃稱, 75%這門檻並非以「科學化的方程式」計算,但反映政府盼業主達到「高度共識」的要求,門檻「有一定的合理性」。他又說不排除日後收購時,需立法收回不願出售的單位業權,若收到不少於75%業權,對日後相關工作有幫助。政府早前提出收購7座樓宇涉款68億元,當中40億為公帑。 黃偉綸:門檻非科學計算 被問收回不願出售的單位業權有否立法時間表、若不達75%門檻政府是否永不提出收購等,黃偉綸重申現階段不宜「揣測太多」,若不夠75%,政府不會繼續收購,宏志閣將跌回「市場安排」。他說,現時A至G座有約75%業主願意接受收購、約24%仍在考慮,約1%表明不接受,已較早前問卷中不接受收購業主佔約12%大幅減少。 曾接觸宏志閣居民的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鄧家彪認為,宏志閣長遠住宿方案與其餘座數一致,一視同仁可避免爭拗。房委會委員兼立法會議員梁文廣建議,對於最終無表示同意收購的少數業主,政府需預先擬定應對方案,以處理不同結果可能帶來的影響。 明報記者 (宏福苑大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