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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局:收購限期前未承辦遺產 可購下一期居屋

【明報專訊】政府將向大埔宏福苑受災7座樓的業主收購業權,惟部分罹難者為單位業主,遺屬仍在辦理遺產繼承。房屋局昨日回覆本報查詢稱,若到8月31日(收購業權限期)仍未完成遺產承辦及業權轉讓,收購方案仍會對有關戶主開放,會因應個別情况再作人性化考慮,例如出售業權後希望購買資助出售單位或選擇「樓換樓」,屆時可安排他們參與下一期居屋銷售計劃。 有宏泰閣遺屬向本報稱,關注是否要完成遺產承辦,方可選擇政府重置方案。房屋局表示,若涉遺產繼承或業權不完整個案,且有意出售業權,提醒相關者宜先作處理,並按需要尋求律師協助。 法團存款大維修餘款將交回業主 至於屋苑戶口存款何去何從,房屋局長何永賢昨在社交平台表示,政府從不打算買入宏福苑法團戶口及維修基金的餘款,相關權益會保留給業主,透露正準備草擬收購業權所需法律文件,並會清楚列明收購業權及相關各權益事項。 據宏福苑前法團管委會工作報告,截至去年11月底,宏福苑總存款逾1.13億元,且尚未計入去年12月及今年1月到期的定期存款及利息。代表合安的大律師文國灝在周二(24日)獨立委員會聽證會稱,逾3151萬元履約保證金已存至法團銀行帳戶。若兩者合計,宏福苑總存款最少逾1.4億元。 另外,現為法團管理人的合安管理有限公司昨在網站公布,正梳理大維修基金結餘,並會按業主供款情况,制定可行的分配方案及技術處理細節,研究適時退款予業主。合安預計最快4月中下旬安排簡介會,詳細交代工作進度,並會按《建築物管理條例》規定處理召開業主大會事宜,正尋求法律意見。 (宏福苑大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