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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福聽證會 發泡膠板易火起 承建商拒棄 消防處不理

2026-03-21    東方日報
封窗助燃埋巨禍 居民屢投訴無果 大埔宏福苑火災慘劇昨日繼續召開第二場聽證會,揭發工程承建商明知用發泡膠板封窗不阻燃仍堅持使用;更逾半年時間停用大廈消防系統,部門繼續互相推卸責任致居民求助無門!獨立委員會首席大律師杜淦堃開案陳詞指,大維修承建商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拒用阻燃甲板,並堅持用發泡膠板圍封外牆,之後在居民要求下,才混合使用了阻燃的發泡膠板;多名居民雖曾向消防處及房屋局獨立審查組等部門投訴,但獲回覆指不在職權範圍內。相關新聞刊A2 指保護力欠佳 拒用阻燃甲板 對於發泡膠板是否加速外牆的火勢蔓延、並遮蓋了居民留意火勢,杜淦堃表示,根據法團會議紀錄,宏業曾稱知道不阻燃發泡膠板會對上述問題有影響,但仍建議使用,大維修顧問公司鴻毅建築師有限公司曾認為發泡膠板易燃,建議改用甲板,惟宏業認為甲板保護力欠佳,故堅持用發泡膠板,鴻毅隨後僅叫宏業自行考慮風險及制訂應變方案,並簽署了有關文件。 而在安裝部分大廈的發泡膠板後,有多名居民投訴不阻燃,更曾在社交平台上發布燃燒發泡膠板片段,稱「封窗膠板係易燃物。」宏業當時解釋指,發泡膠板不會因煙頭而被燃起,但用明火則當然會令發泡膠板燃燒,且現行法例沒有規定不能使用發泡膠板,之後亦會提供證據證明煙頭不會燃起。 不過,由於居民質疑投訴聲四起,在2024年10月後,宏業便訂購較貴的阻燃板,但只會安裝在未覆蓋的地方,時任法團主席徐滿柑亦清楚知道,之前訂購不阻燃的發泡膠板會繼續用。證據顯示,徐曾與宏業稱要找「無咁易燃」的塑膠板,並着宏業拍片證明物料阻燃,但就「唔使cert(證書)」及「影嗰時唔好咁流」。反映較貴的阻燃板與較平的發泡膠板會混合使用。 巡囤積發泡膠 稱非管轄範圍 宏福苑居民曾向消防處投訴,指在F、G、H座旁存放大量發泡膠,有居民自行測試發現易燃不阻燃。消防處就檢查大批發泡膠囤積曾巡查,雖發現囤積但就稱相關問題不屬於消防處管轄範圍;有業主再次投訴消防處指窗外有易燃發泡膠板圍封,惟消防處仍重申不屬處理範圍。 點燃膠板測試 審查組竟無做 居民亦曾向獨立審查組投訴,獨立審查組高級屋宇保養測量師古小平的證供稱,曾向被借調到獨立審查組的屋宇署顧問謝先生諮詢相關問題,但獲告知發泡膠板封窗不屬於建築工程,不需符合阻燃要求,故不屬違法;但謝先生隨後作供稱,無印象古曾向他查詢,古的說法對他不公平。而審查組另一代表劉嘉敏曾回覆居民查詢稱,得知宏業正嘗試用阻燃發泡膠板作窗戶臨時保護。杜認為,審查組連點燃發泡膠板的測試也無做過嘗試,也不曾向宏業索取發泡膠板的證書和測試報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