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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 2, 2026 星期四 微雨 22° 89%

北都專屬法例6招鬆綁提速發展 加快支付收地補償 城規會審批簡化至一次

政府銳意加快北部都會區建設,發展局昨向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提交「加快北都發展專屬法例」文件,擬議的專屬法例指明6個可訂立附屬法例的政策範疇,包括簡化規劃程序、便利創新建築技術安排、成立法定公司等,以進一步為北都規劃和地政程序拆牆鬆綁、加快工程建設,以及助力產業營運。文件列明主體法例只適用於北都,發展局發言人重申,政府無意擴展法例至北都以外的地方。 ▍記者趙克平 ▍ 文件指,擬議法例將由主體法例設定主線框架,不會鉅細無遺,但會指明範疇並授權行政長官會同行會按需要就指明範疇進一步訂立附屬法例,立法會會擔當把關角色,負責審批主體法例及附屬法例。此外,附屬法例不會在刊憲當天生效,生效時間會訂立在最少49天或之後,以預留足夠時間讓議員審議。 發展局:法例無意擴至其他地方 文件列出擬議的6個指明範疇,包括簡化城市規劃程序、加快支付被收回土地的補償、便利採用創新的建築技術安排、簡化申請建築噪音許可證的程序及要求、便利及管理跨境要素流動,以及就指定地區成立法定公司。發展局發言人補充,主體法例只6個範疇,若未來追加第7個範疇,須改主體法例,涉及立法程序。 政府亦提出部分附屬法例涉及的內容建議,其中包括就北都內的非保育地帶,可以通過《城市規劃條例》(第131章)第16條,就改變用途或放寬發展參數/要求提出規劃許可申請;對比現行循《城規條例》第12A條申請修訂圖則的做法,至少需9個月時間處理,新做法下,申請僅需2個月便可完成處理。發言人強調,即使是簡化程序,項目倡議人仍要提交環境影響、交通影響等技術評估,城規會亦會進行建議為期3周的公眾諮詢。 至於城規會審批次數,將由原先第12A條批出申請及批出改圖兩次審批,改為第16條僅批出申請的一次審批,發言人認為是回應市場需要的平衡,因很多企業不願等待長達9個月的審批時間。 擬白名單規管河套區出入境人員 另外,附屬法例擬加快支付被收回土地的補償,將就補償個案轉交土地審裁處以裁定須支付的補償額設立6個月的限期,及訂明前業主或其他申索人如未能在3個月限期內,接受地政總署的暫支款項建議,除非有合理原因,該暫支款項相應的補償金額將不會由有關限期屆滿後繼續孳生利息。值得注意的是,如須收回的私人土地是以祖堂名義持有,而相關祖堂的註冊司理並無出缺,地政總署署長即使未獲祖堂的全體成員一致同意,仍可向被收回土地的祖堂的註冊司理支付補償金額。 政府亦建議先為河套香港園區訂立附屬法例,便利港深兩個園區的西面跨河連接橋的人員流動,目前構思是以「白名單」模式規管出入境的人員;就數據、物資及資金等其他跨境要素流動,特區政府會繼續與相關內地機關商討,稍後按具體情況訂立附屬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