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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都專例框架下周交立會 改土地用途壓縮至兩月 涉6範疇鬆綁簡化

【明報專訊】政府致力發展北部都會區,當局計劃下周二(17日)向立法會提交北都專屬法例初步內容,據悉大框架涉6個範疇,主要包括簡化城市規劃程序,將審批時間壓縮於兩個月內,另透過行政流程,讓屋宇署長同意採用新建築技術,毋須再經多個部門審批。此外,當局亦考慮簡化申請建築噪音許可證程序要求,只要符合一定條件,許可證有效期可要求延長,毋須重新申請,以縮短行政程序所耗時間。 屋宇署長可准用創新建築法 延長噪音許可證免重新申請 據了解,發展局高層官員昨向立法會部分板塊介紹北都專屬法例大框架,當中涉6個範疇。消息稱,政府最快下周二向立法會提交北都專屬法例文件,本月底起諮詢公眾約兩個月,至年中提交立法會首讀,期望年內可通過條例草案。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本月24日將討論「為加快北部都會區發展訂立專屬法例」,由於北都發展進度備受關注,預料當日會有多名議員發言。 消息稱,北都專屬法例主要涉及規劃和建設階段的「拆牆鬆綁」,其中最重要是加快改變土地用途審批程序,透過程序轉變及調節,把以往需時約9至12個月審批程序,壓縮於兩個月內。其次是過去需透過多重審批及行政程序,才可應用創新建築技術,作為把關的屋宇署長需依例執行配合,而訂立專屬法例後,只要可證明符合要求,屋宇署長即可批准使用新技術。 當局亦會透過專屬法例簡化申請建築噪音許可證程序要求,許可證有效期可要求延長,毋須到期後重新申請。消息稱當局冀透過今次改變為審批提供更多彈性,以加快審批。 加快收地程序 推人員流動白名單 此外,專屬法例將訂明成立法定機構,以及在河套園區推出人員流動白名單,容許深圳和香港園區內的公司申請,以便利跨境人員流動。第六個範疇則要加快北都收地程序,尤其針對支付土地賠償安排。 據悉,當局昨向部分議員強調專屬法例目前擬只適用於北都,暫無意擴大,同時未有考慮在專屬法例加入「日落條款」。 發展局長甯漢豪月初出席商台節目時稱,北都專屬法例需照顧不同政策需要,亦需不同政策局參與制訂,但「不需要鉅細無遺」,因北都發展橫跨十數年,要有一定彈性。她說專屬法例強調賦權政府,使當局在日後有需要時,可盡快推出附屬法例或行使不同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