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25
東方日報
擾攘近3個月,港府終於提出收購大埔宏福苑7座大廈業權的方案,料涉及40億元公帑,今日公布的《財政預算案》將有更詳細交代。然而,宏福苑總共有8座大廈,唯一無受大火波及的是宏志閣,因而不列入政府收購業權方案之內。物管界已經指出,這樣的安排會令宏志閣淪為「孤島」,將來面對諸多管理問題,物業價值亦會大跌,難怪該大廈居民形容自己是「二等災民」。此舉是否如港府自吹般情理法兼備,不言而喻。
正如本報多次指出,宏福苑世紀大火的發生,歸根究柢跟港府的強制驗樓計劃、衍生的樓宇大維修無監無管,任由圍標亂象叢生脫不了關係。這場大火奪去百多條人命,居民痛失至親,家園盡毀,畢生財產化為灰燼,政府有責任也有義務為他們提供長遠安置。當保安部門為了安裝大量攝錄鏡頭的「銳眼計劃」而動用40億元公帑,斥資40億元作為對居民的一點補償,一點也不為過。
不過,收購方案獨欠宏志閣,便顯得十分短視。當局美其名曰,若宏志閣過半數居民達成清晰共識,政府會考慮將收購範圍擴大。話是這麼說,但當其餘7座大廈的業主,必須趕及在8月31日之前作出答覆,宏志閣248戶居民若無人統籌表達訴求,又怎麼可能在短期內做到當局所謂的「過半居民達成共識」?高官一味叫宏志閣居民不要有「二等災民」的想法,聲稱對所有意見持開放態度,一聽而知只是敷衍。
物管界人士指出,宏志閣雖然未受火災直接波及,但其管理與居住環境不可避免地受到嚴重影響,將來其餘7座大廈拆卸,宏志閣勢將淪為「孤島」,包括停車場、道路網絡等原有公用設施的共享模式被打破,管理成本將由宏志閣業主獨力承擔,管理費或暴漲一倍以上,對業主構成不小的經濟負擔。此外,政府表示不會在原址再建住宅,考慮改建成紀念公園,宏志閣的物業價值、租務市場亦必然面臨極大的不確定性,而且在其餘7座大廈清拆及重建公園的漫長過程中,施工噪音、粉塵污染、治安隱患等問題,也會影響宏志閣居民的正常生活。
很明顯,港府根本無考慮宏志閣居民將來的實際生活問題,只想快刀斬亂麻,催逼其餘7座大廈的業主盡早接受收購方案,一勞永逸。高官表明不可能無了期地等,更不排除日後立法強制收購業權,議員甚至用上「釘子戶」等負面字眼,已可預示,一旦有業主不同意將業權售予政府,必然面對極大的輿論以至法律壓力。
誠然,絕大部分災民都希望盡快安頓下來,重過新生活,政府以高於市價的呎價收購業權,亦顯出一定的補救誠意。但業權始終是私有產權,不同人有不同想法,包括小部分業主堅持希望原址重建,政府不能大石壓死蟹,而是必須做好解說,動之以情。至於宏志閣居民更不應該被排除在外,否則將來衍生連串麻煩問題,勢必更打擊人們對「由治及興」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