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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七公:大埔災民安置 應兼備情理法

2026-02-25    東方日報
大埔宏福苑奪命大火發生近3個月,就災民的長遠居住安排,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近日舉行特別會議諮詢議員意見。此次長遠安置建基於政府在上月透過「一戶一社工」向災民派發問卷,當中有1,975戶(超過99%)已提交意見,83%的業主期望政府從速處理,74%的業主表示會考慮接受政府收購業權。 事實上,由政府統一收購業權是直接理想的做法,避免業主陷於冗長的火險索償與維修法律程序,至於日後保險賠償金額,待收購業權後將轉移至政府以彌補公帑支出。 當局將透過現金或「樓換樓」方式,收購7座樓宇共1,736個單位的業權,因宏福苑屬「特別中的特別」個案,不會構成先例,收購價故高於火災前市場呎價,讓受災家庭基本上有能力重置長遠居所。上述措施不包括未受大火波及的宏志閣,除非宏志閣業主有高度共識,政府方可考慮收購業權方案是否也涵蓋宏志閣。筆者希望政府的「解說專隊」能夠與宏志閣業主保持緊密溝通,若獨留宏志閣日後勢必淪為「孤島」,其後續管理、設施歸屬等問題亦會帶來長期糾紛。 至於只有9%業主堅持「原址重建」,若計及調查問卷中會考慮政府提供的其他選項,但同時提及「原址重建」的22%業主,換言之,三成業主傾向「原址重建」。雖然安置方案無兩全其美之策,但少數人的意願不應該在安排中被完全剔除,否則對災民而言亦是二次傷害。若宏志閣業主有高度共識希望政府一併收購業權後,留給冀「原址重建」的業主「樓換樓」入住,各取所需會否也是一個值得考慮的方案? 對於原址用途,政府表示在收回七座樓宇並拆卸後,不會再作住宅用途,而是改建為公園及社區設施。有議員建議原址可改建為「廟宇博物館」,既可保留地方特色,也能讓居民安心,超度亡魂。筆者深表贊同,畢竟在這場世紀大火枉死的人太多。我始終認為168名遇難者人數前應加上「至少」二字,筆者有親自到訪了解火災後的宏福苑狀況,看到現場殘垣斷壁、焦黑破碎的慘況,可想而知,當時身處熊熊烈火下卻無法逃生的遇難者是多麼的絕望,用人間煉獄四個字形容都絕不為過,每當回想這些畫面,都會痛入心扉。 此外,當局表示現階段為尊重死者家屬意願,不會公布所有遇難者名單。但我相信遇難者名單仍然是香港社會大部分市民關注的一件事情,記住他們的名字,其實是在生的人對逝者最大的尊重與悼念,更是對這一悲劇發生背後的警示與反思。 冀公布遇難者名單 我希望在完成死因調查後,死因裁判官可以召開死因研訊,從而公布相關遇難者資料,予社會正式道別,延續對逝者的思念。畢竟,南丫海難即使已過去13年,家屬苦苦追尋「真相」,死因研訊確定的39名遇難者名單仍公諸於眾。筆者更加希望獨立委員會可以在9個月內完成調查,查明起火原因及檢討一系列結構性問題,還生者一個真相,還死者一個公道。 評論員 李承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