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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 12, 2026 星期四 天色良好 19° 65%

宏志閣排除收購 居民斥淪「二等災民」

【本報訊】政府因應大埔宏福苑大火提出動用約40億元收購業權,惟方案「大細超」激起民憤。未受大火波及的宏志閣被排除在收購計劃外,有居民昨日直斥當局厚此薄彼,令他們淪為「二等災民」,對未來居住環境及維修費承擔感到徬徨。政府回應指,若宏志閣居民能達成主流共識,收購價格可與其他大廈看齊。 未來維修費用 僅一幢分擔 居民梁小姐昨於電台節目表示,政府日前公布收購其餘7座業權,卻未對宏志閣居民提供任何具體方案,她直言現時居民仍無法返回單位,根本無從研判是否接受收購,且擔心若未來僅剩宏志閣一幢大廈,公共空間的維修、消防及保險費用如何分擔,恐成無底深潭。她要求政府一視同仁,將宏志閣納入相同的收購方案。 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解釋,宏志閣單位基本完好,部分業主傾向回遷,政府須尊重私有產權。對於「二等災民」的指控,他呼籲居民「唔好有呢個感覺」,指解說專隊會逐一接觸業主了解意願。 倘達主流共識 或可納方案 黃重申,若宏志閣業主有主流共識,政府不排除啟動收購。他又解釋,如動用公帑只收購零星單位,對解決屋苑日後公共空間、大廈公契等管理問題並無實質幫助,因此需要有較主流的共識,政府才適合啟動探討,若宏志閣最終能達成共識並獲納入方案,收購價會與另外7座看齊。 針對居民憂慮無法趕及8月底的「特設銷售計劃」,黃派定心丸指相關期限不適用於宏志閣,政府可調撥新項目單位供業主選購。他預計涉及40億元的款項將隨預算案於4月底通過,並於5月至6月與業主簽訂臨時合約,最快在第3季提供資金。至於返回單位安排,當局預計居民最快3至4個月後可返回單位,期間會研究讓居民短暫入內視察,並由管理公司提供維修及專業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