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23
星島日報
政府前日公布大埔宏福苑長遠居住安排方案,決定以現金或「樓換樓」方式,向宏福苑受災的1736個單位的業主收購業權,估計需補貼40億元公帑,但方案並不包括未受火災波及的宏志閣。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表示,收購價比原本測量師學會估算高,展現政府支持居民的態度,如有業主最終不接受收購,將會面對更多的困難,政府亦會再探討是否以特別立法形式處理。他又稱,如居民選擇較遲落成的資助房屋,政府會繼續提供租金補助至入伙為止,又強調收購業權不代表要災民放棄索償權利;至於未涵蓋在收購方案中的宏志閣,黃偉綸指,當局尊重私有產權,如果有至少一半宏志閣業主有意讓政府收購業權,可以開始與業主商討。
▍記者林彥汛 ▍
宏福苑火災發生至今約3個月,政府提出以呎價8000元至10500元收購7座受災樓宇,合共1736個單位業權,預計要動用40億元公帑。業主可選擇現金或「樓換樓」,最遲9月前作決定;「應急住宿安排工作組」組長的黃偉綸昨日提到,收購價比原本測量師學會估算高,是人性化的體現,展現支持居民的態度,收購價考慮到居民是否有能力購買與原先擁有單位面積相若的物業,同時有剩餘資金裝修,政府亦可負擔。至於有評論提到,是否可以再增加收購價,他強調公帑投入要適度及作出平衡。
拒賣料「面對更多困難」
黃偉綸又指,宏福苑火災受影響的住戶規模大和深,其實是前所未有,政府如果不介入,基本上居民在單位多年來的投資會化為烏有,今次是特殊安排,相信不會構成先例。問及如果到限期後有居民仍堅持不賣業權該如何處理,他表示會繼續溝通,又稱8月31日特殊安排停止,是一個嚴肅的說法,若業主到時仍不接受,相信他們會面對更多的困難,坦言「其實嗰個單位賣不到的,現實我想好難。最終有沒有?我不敢完全這樣說,但如果有,會是甚麼價錢?」他續指,如果有少量業主於限期過後仍然拒絕出售單位,政府會再探討是否以特別立法形式處理。
宏志閣方面,黃偉綸表示,目前的「特設銷售計劃」及收購業權方案,並未對宏志閣業主開放,因為宏志閣未受大火影響,且不少業主都表示希望能夠返回居住,同時政府必須尊重私有產權。若將宏志閣納入收購業權方案,最終可能僅能購入零星單位,對解決大廈公契、地契等問題無實際幫助,不是明智做法。不過,如宏志閣業主能達成較大共識,願意出售業權,政府也不排除探討收購業權可能性。他又認為至少要有一半業主同意才有條件展開討論,但若要真的納入收購計劃內,門檻會更高。
至於收購業權後,倘獨立委員會及後裁定,政府要為大火事件負部分責任,會否影響日後業主的追討,黃偉綸強調,「我們不會說你賣了業權給我們,就要放棄索償的權利,不需要的。我想我們都很文明、很尊重法律,但屆時是否循民事索償,要看回事實再作決定」。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表示由下月2日開始,跨部門組建的約100人「解說專隊」,將透過現有「一戶一社工」機制的轉介,安排逐一上門接觸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