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23
星島日報
政府公布大埔宏福苑長遠安置方案,將動用約40億元公帑收購7座大廈業權,未補價及已補價單位分別每呎8000元和10500元。考慮到收購價已顯著高於火災前的宏福苑樓價、數年後落成的大埔頌雅路西居屋呎價,加上若居民選擇「樓換樓」,亦可獲租金補助直至入伙,今次方案頗具吸引力,甚至是以「情」為先的慷慨。對於若限期過後仍堅拒收購的業主,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露口風,或探討特別立法處理作「最後手段」。
政府問卷顯示,有183戶表示只接受原址重建,佔總戶數9%。黃偉綸昨明言,8月31日「特設銷售計劃」停止是嚴肅界線,坦言若業主仍堅拒收購,將面對更多困難,因為現實上「個單位係賣唔到」。這番言論背後有一定「提醒」意味:若不接受收購,物業價值幾乎歸零,緊握單位並不現實。
對於若小部分居民堅持不賣樓,會否進行立法等強制手段,黃偉綸表明「唔想咁快進入呢個討論」,但長遠來說,會探討需否以特別立法處理。據悉政府內部研判,今次收購價已是相當有吸引力的方案,相信隨着「解說專隊」加以講解,會越來越多居民願接受收購。
有熟悉宏福苑圈子的人士指,部分居民早前被「帶風向」聯署要求原址重建,但政府方案出爐後,絕大多數居民都傾向接受,因收購價已高於預期,「只有極少數樓價最高峰買落?個案,有機會倒蝕,其餘都係賺」;亦有個別居民「得一想二」,無論如何都會要求更多。他指政府不可能滿足所有人,總要果斷決定。
消息人士指,8.31限期前仍未有決定者,主要有兩類人,一是處理遺產繼承需時,政府會酌情處理,待完成程序後仍可參與特設銷售;另一類是堅持不賣業權的居民,屆時情況相當複雜,當局不排除參考坊間意見,以立法方式收回業權,但強調目前首要任務是做好解說工作,希望他們接受收購。
消息又指,大火規模及影響前所未有,若有居民堅拒賣業權,目前無法例可援引,或需訂立新法例處理。發展局局長甯漢豪前日便發文指,雖然政府有透過《收回土地條例》徵收私人土地,但有關安排是為進行發展而引用公權,例如推展北都或基建設施,宏福苑情況明顯不同。
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主席林筱魯指,收購業權問題極複雜,包括居屋業權性質與私樓不同、若最終不收購宏志閣涉及的公契問題等,超出現有法律工具框架,亦無先例;若以「公共利益」理由引用《收回土地條例》徵收,亦會涉及改劃等問題。他認為毋須太早討論「特別立法」方式,以免干擾現有工作。
測量師學會曾建議訂立新法例特事特辦,會長溫偉明向筆者表示,早前建議針對的是分割宏志閣與其他7棟大廈的公契和業權等事宜,只是大方向,具體細節要留待法律專家分析。他認為現階段不適合討論拒賣業權問題,當務之急是盡快安置受火災影響的居民。
政府在《財政預算案》發表前夕公布收購方案,包括動用40億元公帑,相信《預算案》將交代預留相關款項。不過今年公共財政有改善,市民普遍期望政府提升「派糖」力度,但宏福苑收購涉及公帑,某程度上令推出紓困措施的「彈藥」減少,加上源源不斷的各類補貼,已引起部分市民反響,畢竟社會「同情度」始終有上限。難怪黃偉綸昨日說,制訂安置方案最大困難是平衡公帑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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