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23
東方日報
【本報訊】政府提出以現金或「樓換樓」方式,收購宏福苑7座受災樓宇所有單位業權,並同時推出「特設銷售計劃」,提供10個資助房屋項目供業主選擇,然而長遠安置方案中並不包括原址重建。前議員兼實政圓桌召集人田北辰昨批評方案未有顧及只接受原址重建的居民想法,又認為居民在災難中已經承受了很多,如果有人堅持原址重建,「政府做到都應該盡力去做,算係彌補過失?一部分。」
「算係彌補過失?一部分」
田昨日在社交平台上指出,據其理解,政府是由於原址重建需時,以及要處理業權、契約、法律等複雜問題而不考慮該選項,但他認為該些因素應由居民考慮,如果政府解釋清楚所須花費的時間以及需要處理的複雜問題後,居民仍堅持原址重建,政府應該尊重,除非有完全無法解決的技術問題,否則政府都應該滿足居民,始終「尊重選擇係香港核心價值」。至於處理業權、契約等問題則為政府的「應有之義」,以為是次火災中的塞責作補救。
另外,田亦提及上月向政府提交的建議方案,指由於當時未知多少居民堅持原址重建,便建議政府「逐幢去計,夠一幢就起一幢,夠兩幢就起兩幢」,而現時已有相關統計數字,當中9%住戶,即183戶堅持原址重建,因此認為「一幢就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