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23
東方日報
市場機制被指失效 居民投資恐化烏有
當局提出以現金或「樓換樓」方式,收購宏福苑7座受災樓宇所有單位業權,未補價單位呎價8,000元,已補價單位呎價10,500元,估計總收購成本68億元,當中40億元由公帑補貼。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否認用公帑填補責任,他認為市場機制完全失效,若政府不介入,居民多年來的投資將化為烏有。他又重申要至少一半宏志閣業主有意讓政府收購業權,才有條件展開討論。
黃在電台節目上表示,收購價是以情為優先考慮,強調收購價須讓居民有能力購買面積相若的居屋單位。他舉例大埔頌雅路西項目呎價近7,000元,相信居民有能力購買,剩餘的錢可用於裝修。而對於預計需補貼40億元公帑是否合適,黃表示將於今日在立法會的房屋事務委員會會議上進行討論。
黃又不同意有意見指政府用公帑填補在事件中的責任,強調大火影響規模前所未有,市場機制完全失效,若政府不介入,居民多年來的投資將化為烏有,認為社會要綜合看待事件。
另外,目前約200多個宏福苑業主按揭未清,黃表示,可以先收取現金償還按揭,如果選購新居屋,要再造新的按揭,亦可以將現有抵押品轉到新的居屋單位繼續供款。金管局已初步跟銀行接觸,銀行在過渡期亦可提供一段時間的免息及免還款安排。
重申8•31大限 拒納安排難關重重
提及原址重建,黃重申時間太長,過渡安排複雜,對於有約9%居民不接受原址重建以外方案,他則表示,若到8月31日的限期仍堅持不賣業權,會繼續與該些居民溝通,了解其具體意願和考慮因素,又指若業主到時仍不接受,相信會面對更多的困難,單位可能很難賣出。
逾半業主擬出售 方商收購宏志閣
至於未被納入收購的宏志閣,黃表示至少一半宏志閣業主有意讓政府收購業權,才有條件展開討論,如果有更多業主願意將業權出售,就可以進行下一步工作,以達致不同可能性,而當局會有「解說隊」與宏志閣業主接觸,將可更準確了解情況。而如果宏志閣的業主大部分想回到原有單位居住,屋苑變成單幢樓,大廈公契等將如何安排,黃表示,過往未試過相關情況,可能要透過立法處理,強調將盡量擺出事實,尊重業主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