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21
東方日報
【本報訊】負責大埔宏福苑大維修的承建商「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其註冊原本尚餘一年才到期,但近日其名字已消失於屋宇署註冊一般建築承建商名冊內。屋宇署回覆表示,於本月接獲宏業通知,公司由1月31日起不再擔任註冊一般建築承建商,故該署將宏業從相關名冊移除,並強調有關做法不會免除宏業及相關者的任何法律責任。
屋宇署表示,於1月16日接獲通知,宏業唯一的技術董事於當日辭任,該署遂把該名離任的技術董事從宏業的承建商名冊中移除,雖然當一個註冊承建商欠缺獲授權簽署人及技術董事,該承建商便不能在《建築物條例》下被委任進行建築工程,但這並不構成其會自動從承建商名冊中被移除,因其仍可申請加入新的獲授權簽署人及技術董事。不過,屋宇署於2月3日再接獲宏業通知,表示該公司由1月31日起已不再繼續擔任註冊一般建築承建商。該署遂於2月13日根據《建築物條例》第8A(4)(a)條 ,將宏業從註冊一般建築承建商名冊中移除。
若違規 不會免除法律責任
屋宇署強調,即使屋宇署已按宏業的通知將其從承建商名冊中移除,有關做法並不會免除宏業及相關人士的任何法律責任,包括在《建築物條例》下有可能須負上的刑事責任,例如若違規會被檢控,及其他民事責任。
宏福苑火災至今近3個月,早前擔任宏福苑大維修的AS黃忠基已辭任,他在火災發生後亦因涉嫌誤殺被拘捕。屋宇署在去年11月29日已根據《建築物條例》勒令宏業作為註冊一般建築承建商所負責的28個建築工程項目即時停工,直至宏業就有關地盤的安全事宜提交獲署方接納的改善措施為止,而宏業因沒有獲授權簽署人代其行事,故28項工程一直處於停工狀態。屋宇署稱,早前已聯絡相關工程的認可人士及業主或業主立案法團,通知他們需另行委任新的註冊承建商以繼續進行有關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