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督導小組非取代部門職能
政府加快推動北部都會區的發展,提出靈活土地發展策略及精簡管制程序。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昨討論有關事宜,發展局副局長林智文指設「高層次協調組織」並非取代審批部門的審批工作,期望透過讓「局」為高層次,讓不同部門理順要求,並協助申請人滿足要求。他重申政府不會犧牲或妥協建築安全品質,但期望有時間線和績效指標,透過高層介入更有效率進行審批。工程界議員則認為要推動部門「試錯文化」,「不多於兩次審批為目標」。
發展局轄下的精簡發展管制督導小組於2018年成立。督導小組由發展局副局長主持,透過高層次督導,統籌和加快不同部門有關精簡發展管制行政程序的工作。
林智文昨在會議上表示,會就土地發展策略、批地模式或繳付地價方面推出新舉措,以及便利企業融資,以吸引更多產業進駐北都,亦希望應用於香港不同地方。
議員莊豪鋒認為目前本港18區有清晰界線,但北部都會區的界線較模糊,外界未必知道北部都會區及新發展區的位置,不少地主關注土地能否做到原址換地。對按實補價,他關注若總樓面面積未用盡,當局會以何處理「半成品」。
林重申,按實補價不適用於住宅,對於人口社區設施影響不大。他表示,對於剩餘的商業產業發展,假如10年後發展商選擇不使用,當局又主導權分給同佢其他地盤,亦可按照各區整體發展容量加入新用途。他說北部都會區是北區和元朗區的分界線,每次提出換地都會將資料放到相關網站,亦可透過地區聯絡隊聯絡部門。
「不多於兩次審批為目標」
議員林振昇關注何謂棘手的個案,以及能否放寬讓更多工程使用機制提速提效。林智文指要考慮緩急先後的問題,期望先針對大型項目,但目前定義較「闊」,若發展局認為需要發展部分項目亦會涵蓋,會有足夠彈性。對於處理流程,林智文指若然部門3星期仍未回覆、不清晰或和其他部門有衝突,發展局會要求部門首長協調;若不成功會交由助理署長或副署長協調。他說若然6個星期仍未理順,便會交給發展局協調。
工程界議員卜國明認為要推動部門「試錯文化」,「不多於兩次審批為目標」。他建議政府向審批人員解釋,「促進者」並不等於「利益輸送」,因為發展加快能減低整體社會成本,「有好處,唔使驚ICAC!」林智文表示感到鼓舞,令人員有更大底氣信心,又指去年《施政報告》提出有「優惠政策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