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文章】政府昨天向立法會提交文件,計劃進一步修訂《建築物管理條例》,其中一個建議,是提高對大型維修工程及大額採購會議的出席及投票門檻,在大型維修工程引入「業主出席及親自投票門檻分級制」,金額愈高的項目,所需業主出席及親自投票的門檻愈高。這個建議出自政務司長陳國基主持的宏福苑大火「調查及規管工作組」。政府消息人士表示,提出這個建議,目的是要杜絕「天價維修」,因為金額愈高的項目,愈難達到投票門檻,根本無法獲得業主通過。
宏福苑大火令公眾再度關注大廈天價維修及圍標的問題。特首李家超在大火後成立3個工作組,由陳國基主持的「調查及規管工作組」,其中一個工作目標就是對付圍標及天價維修問題。對此,工作組提出兩項重大措施,其一是加強巿建局的角色和功能,包括加強「招標妥」功能,為參與的顧問及承建商制定嚴格的「預審名單」;由市建局為業主招標、評標,只有「預審名單」內的顧問及承建商才可參與競投;申領政府維修資助的大廈更必須參加「招標妥」平台,市建局會為業主招標、評標,亦會決定中標的顧問和承建商等。
其二是研究在《建築物管理條例》下,規定業主立案法團於議決該類額外工程或開支項目時,必須根據增加金額的不同級別,須有不同比率的業主投票,才可通過相關項目決議;同時引入措施完善授權票制度,以確保授權票確實為業主所簽署。
天價維修 「業主會」未必開得成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昨天向立法會民政及文化體育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表示根據宏福宛大火「調查及規管工作組」的建議,提出修訂《建管條例》,初步擬定五大修訂方向,包括提高對大型維修工程及大額採購會議的出席及投票門檻,在大型維修工程引入「出席及親自投票門檻分級制」,金額愈高的項目,所需業主出席及親自投票的門檻愈高;又建議改革「授權票」制度,按屋苑單位數量,為持有「授權票」設上限,並要公開張貼已委任代表投「授權票」的業主單位名單;又建議要求法團向工程顧問及承辦商提供指定申報表格,以披露雙方的利益關係,並將相關申報資訊向全體業主公開。
政府助識別圍標集團 巿建局不會單打獨鬥
政府消息人士表示,調查及規管工作組在設計上述針對圍標行為及天價維修的問題時,可謂環環相扣。他指出,屋宇署向私人樓宇發出強制驗樓令,一般只要求大廈作基本維修,但在圍標集團操作下,業主立案法團往往提升維修標準,同時附加其他維修項目,變成天價維修。調查及規管工作組建議引入「業主投票門檻制度」,令到天價維修需要更高比率的業主參與投票,「業主會都未必開得成」,天價維修自然難以通過。至於其他有關授權票的限制以及利益申報制度等措施,都有助增加圍標集團控制業主立案法團的難度。
消息人士指出,圍標集團的存在,就是因為天價維修「嚿肥豬肉太大」,若天價維修被杜絕,對圍標集團的誘因亦減少。而除了修訂《建管條例》,引入「業主出席及親自投票門檻分級制」外,加強市建局角色,更是杜絕圍標集團的「殺手鐧」。
新制度下,市建局將為需要維修大廈的業主招標、評標,只有「預審名單」內的顧問及承建商才可參與競投。外界則擔心市建局「預審名單」內的顧問及承建商,會被圍標集團滲透;消息人士指出,政府設計這個制度時不會讓市建局「單打獨鬥」。消息人士稱,政府擁有警方、廉署等執法機構,屋宇署等相關專業部門,亦熟知業界運作,政府絕對有能力識別哪些顧問及承建商與圍標集團有關,相關資料亦會交給市建局,「底子不佳」的承建商及顧問必然不會被取錄。消息人士強調,以往圍標集團肆虐,是因為政府沒有出手對付,而以政府的能力,絕不相信對付不了圍標集團。
[李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