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09
經濟日報
宏福苑火災引發社會關注大廈維修工程監管問題。政府計劃修訂《建築物管理條例》,包括規定大型維修工程表決前須舉行簡介會,並考慮為「授權票」設上限,以鼓勵業主親身出席會議投票,提升透明度及參與度。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昨(8日)出席電台節目時指,修例將要求業主立案法團在大型維修工程表決前至少7日舉行簡介會,向業主解釋工程內容。若每戶工程費3萬元或以上,須有屋苑5%或100名業主親身出席投票,工程資料亦須張貼於當眼位置,提升業主的知情權及參與度。
授權有實際需要 取消否須諮詢
她表示,理解部分業主因未能親身出席而簽署授權票,因此正考慮為授權票設上限,稍後將諮詢立法會、業界及法團意見。她舉例指,若屋苑少於50戶,每人只可取得1份授權票;若多於50戶,授權票數量則不得超過業主人數的2%或20份。
至於是否全面取消授權票,麥美娟表示,部分移居海外或年長業主或需委託家人代為出席,因此仍需作進一步諮詢。她建議,授權票應清楚填寫投票意向,並在大廈公開張貼已簽署授權票的業主名單,以加強透明度。
「你有無睇過呢個會?議程?有,剔咗佢;知唔知呢個會?議程要做啲表決?有,請剔咗佢;你係咪單位?業主?係咪有權去授權㗎?你?身份證號碼係乜?有,咁剔咗佢,然後簽名。授權票亦會講明如果亂填係刑事。」她認為措施可鼓勵業主親身出席參與會議,縱未能出席亦應授權時更審慎。
顧問承辦商須申報關係 堵圍標
在打擊圍標方面,她表示除上述措施外,政府將進一步修訂利益申報制度,建議要求工程顧問申報與承辦商之間的關係。她指出,即使顧問以商業秘密為由拒絕披露,相關制度仍可向業主提供參考資訊,協助作出判斷。
民政總署過去5年接收1,630大廈維修投訴,麥美娟認為,投訴數字上升反映市民對大廈管理的關注及認知有所提升,亦與近年政府加強樓宇管理工作有關。投訴內容涵蓋物業管理公司服務質素,以及法團未有依照法例程序辦事等問題。
不過,她指出民政總署權力有限,與其他業主一樣,最終仲裁權在於土地審裁處。「所以好多人話點解我哋淨係寫信俾佢?因為喺條例入面,我哋只可以寫信去賦予權力,如果要引用權力,都係根據土地審裁處?申請。」
責任編輯:吳文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