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簡樸房條例》將於3月1日生效,屆時所有分間單位必須符合最低居住標準並完成登記認證手續,否則將不獲合法出租資格。政府估計,新法例將影響超過3萬個劏房單位及近20萬名住戶。有組織昨日擺街站,就條例提出6項訴求,包括希望當局秉持「先安置、後取締」原則等。該組織關注條例落實後對基層住戶造成的影響,包括可能出現的被迫遷、租金上升及流離失所等問題,亦留意住戶對過渡期安置安排的疑慮。
擺街站向基層介紹
關注基層住屋聯席及全港劏房居民大聯盟提出的6項訴求,包括迫遷壓力日增,倡秉持「先安置、後取締」原則;關注丙類租戶安排成效,促完善租期保障;倡原區安置,保留社區連繫,助居民延續地區支援網絡;設立起始租金指引及搬遷津貼制度,協助基層租戶應付搬遷難題;提高資訊透明度,設立公開資訊平台引入非牟利「社會地產代理」服務;積極尋找替代方案,協助居民渡過難關。
街站向居民介紹條例的主要內容與推行時間表,現場設有資訊展板、即場諮詢及單張派發,讓劏房住戶及關注基層住屋問題的市民了解自己在新法例下的權利與責任。相關組織表示,現時不少受簡樸房政策影響的居民面對搬遷壓力,部分已陸續收到限期搬遷通知,對日後的居住安排感到不安和徬徨。相關組織認為,政府可秉持「先安置、後取締」的原則,與地區組織合作主動接觸及跟進較高風險個案。
相關組織表示,現時不少劏房戶在區內有長期的鄰里支援及工作網絡,倘若安置地點過於偏遠,容易令居民失去原有的支援,對生活造成額外壓力。相關組織促請當局在規劃簡約公屋及過渡房屋項目時,優先考慮原區興建及安置安排,確保居民在搬遷過程中能獲得持續的社區支援和生活穩定保障。相關組織又建議,訂立起始租金管制及搬遷津貼制度,防止業主在政策真空期間大幅加租,減輕基層家庭沉重的住屋開支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