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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租族」未受惠減稅專家籲勿草率賣樓

2026-01-22    星島日報
隨着家庭成員增加或工作地點變遷,本港不少業主即使持有自住物業,也因住屋需求改變,而租住另一個物業;同時,因近年樓價下跌,更多業主不欲輸錢賤賣原有物業,惟有加入所謂的「雙租族」行列。然而有業主發現,雙租族在稅務減免方面「兩頭唔到岸」,皆因未能申領「住宅租金扣稅」,又不能申請「居所貸款利息扣稅」,成為減稅N無人士。 若非極大誘因 轉名並不划算 面對兩難困境,事主應如何部署?認可財務策劃師李澄幸接受本報訪問時坦言,稅務上的死結難解,業主必須從「再投資」及「未來規劃」兩大層面重新審視資產配置,切忌為解決眼前問題而草率沽貨。 有雙租族業主向記者表示,雖然本身持有自住物業,但因轉了新工,上班距離大增,無奈選擇在公司附近租樓。不過,原來同時供樓及租樓,將無法享有任何扣稅優惠;若考慮賣出原有物業時,又礙於近年樓價回落而不欲蝕讓,因此希望向理財專家求教解決方法。 本港樓市近期雖有回升跡象,但仍較2021年高位回落逾2成;相反,根據差估署數據顯示,去年11月租金指數報200.7點,按月升0.2%,首11個月租金則累計升約4.3%,再創歷史新高。 李澄幸坦言,按照現行《稅務條例》,雙租族成N無人士,這是一個客觀事實,基本上是「死局」。雖然有些人會考慮將物業轉名給家人以獲得稅務優惠資格,但李澄幸指這未必是理想做法。他解釋,就算轉名也需要承擔成本,除非有極大誘因,否則純粹為了扣稅而轉名,在財務上並不划算。 沽貨視乎按揭成數與現金流 既然稅務無解,物業又是否應該止蝕離場?李澄幸指出,這取決於事主當初買樓時的按揭成數。他指出,如果當年事主是用高成數按揭「上車」,隨着樓價下跌,現時賣樓可能面臨資不抵債,需要補錢才能贖樓,「如果手上沒有足夠現金補差價,想換樓都換不了,這就完全沒辦法」。 相反,若事主現金流足及有充足首期換樓,李澄幸認為,可視乎情況而決定賣樓。他解釋,雖然現時賣樓會蝕價,但若打算換樓,目前同樣能以較低價格買入新物業,實現「平換平」。 假設事主早年以5成首期上車,買入樓價600萬元單位,經過數年間樓市回落,單位樓價如今跌2成至約480萬元,成功賣樓套現後,仍手持約180萬元現金,則可考慮重新置業。 計算方式:480萬元(賣出價)-600萬元X0.5(銀行5成貸款)=180萬元 相反,假設事主早年以一成首期上車,買入樓價600萬元單位,如今以約480萬元賣樓套現,即要向銀行「補水」約60萬元才能「贖身」,當中還未計及其他佣金及雜費。 計算方式:480萬元(賣出價)-600萬元X0.9(銀行9成貸款)=-60萬元 李澄幸提醒,切勿只為解決眼前的稅務或距離問題而衝動賣樓。他強調,賣樓是一個不可逆轉的決定,必須考慮兩大因素,分別是未來規劃的價值及再投資的信心。同時,他預期樓市未必能像之前般短時間大漲。 他提到,事主當初買樓可能只是2、3年前的決策,雖然現在覺得上班路途較遠,但難保明年會出現轉工等情況又後悔。他建議,除非是大手收租客,否則對於只有一層樓的業主,物業始終有自住及退休價值。 想清套現後如何運用資金 另外,他建議事主先問清楚自己,賣樓後套現資金會如何運用。他表示,這是一個再投資的行為,若未想清楚資金去向便貿然沽貨,可能只是解決了報稅煩惱,卻製造了資產貶值的更大風險。他又稱,「賣了就買不回來」,若沒有信心,或者沒有更好的投資目標,留着物業也未必是壞選擇。 因此,他建議事主應在天秤上權衡,如果對未來樓市或自身投資能力沒有絕對信心,保留物業未必是壞選擇。與其糾結於眼前的稅務虧損或交通不便,不如重新審視物業在退休等長遠人生規劃中的角色。 理財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