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13
明報
【明報社評】大埔宏福苑居民長遠安置,近日社會廣泛議論。居民普遍傾向原區安置、早日重建家園,政府問卷蒐集業主初步意願,將原址重建納入其中一個選項,之後又形容原址重建需時10年「不切實際」,或令災民感到混亂,政府在預期管理方面,可以做得好一些,然而原址重建牽涉問題甚多,也未必可以幫災民盡快「上樓」;當局運用公帑協助居民重建家園,亦須顧及公眾看法。災民長遠安置問題的複雜,在於不可能為災民提供一個無論面積、樓齡及價值都跟大火前一模一樣的單位,只能取其「近似值」,各方都要妥協,才能達成共識,為此政府需要體諒災民,災民亦要體諒公眾。
原址重建非「等價補償」
預期管理政府應早做
新一屆立法會明天開會,政務司長陳國基將提交政府議案,與議員討論宏福苑災後支援及制度檢討改革等工作,其中一個焦點,相信將是長遠安置問題。政府日前向宏福苑居民派發問卷,了解業主對不同長遠安置安排的初步意願。問卷提及的方案,包括由政府按測量師學會估算出錢收購業權,未補價單位實用呎價6000元,已補價單位則為8000元;以「樓換樓」方式,由業主與政府「以物易物」,換取另一價格相若而不限地區的全新居屋或綠置居單位;第三個方向是原區興建居屋,3個選址分別是頌雅路西公屋「熟地」、廣福公園地皮,以及宏福苑原址重建。
宏福苑8座大廈中,宏志閣未被大火嚴重波及,居民希望重返原址居住,實屬自然。另外,部分災民在大埔生活已久,不希望搬往他區,長者居民尤其擔心適應困難,傾向原區安置。與此同時,亦有災民擔心觸景傷情,希望搬離原區,有居民則希望盡快告別暫居過渡房屋歲月,如果早日有錢在手,可以在大埔或他區物色單位,重新安居。宏福苑居民訴求人人不同,長遠安置方案應力求多元「有得揀」,某程度已是各方共識。可是不同方案成本不一,亦是客觀現實。政府需要顧及災民想法,但亦要考慮開支成本。
截至本月8日,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總額約43億元。減去已動用的12億元援助(包括為期兩年的租金補助),以及預留部分作其他可能援助項目,基金剩餘20多億元,若加上屋苑財產保險賠款最多約20億元,能動用資金約40億元,惟單是收購業權就要近60億元。其他重建方案,財政成本及社會成本,同樣不能低估。例如若災民有優先權揀其他居屋,必然意味部分市民要「多等一會」,至於原區建屋安置,除了建築成本,新屋入伙前的租金補助開支,亦須考慮在內。有業主指出,宏福苑大火,政府監管不到位是慘劇發生原因之一,災後重建,政府確有責任「落水」,可是當安置方案一定要用上公帑,政府亦須顧及社會大眾看法。
對部分災民而言,原址重建是當下想到跟災前生活「最接近」的選項。早前就有宏福苑居民參與網上聯署,希望原址重建。政府的問卷調查,雖已註明整個屋苑重建需要9至10年,時間遠遠長過另外兩個選址,但問卷既然提及這一選項,難免提高了部分災民對原址重建的期望。官員其後表示,安置最重要是快,形容花10年重建「不切實際」,儼如一盆冷水潑來,部分災民感覺不好,完全可以理解。近日網上有流言蜚語,指當局日後欲把原址土地撥給發展商建豪宅出售,官員已澄清原址拆卸後不會讓任何人用來牟利,只會做社區設施。如果政府認為原址重建不是好方案,其實可以早些說清楚。
公眾關注公帑運用
慎重處理安置方案
有宏福苑業主關注,業權回購所得款項,不足以在區內買回呎數相若單位,「樓換樓」則可能要遷往他區,單位面積、社區環境及景觀坐向亦無保證,等10年原址重建後入住坐向及設計相同的單位,理論上「最可靠」,但如果這意味政府要補貼災民租金長達10年,恐怕社會大眾未必接受。另外,就算原址重建是依足宏福苑原來設計及圖則,「新宏福苑」單位的價值,一定比原本已有40年樓齡的舊居屋高出一截,這個關鍵不同,同樣不能避而不談。宏福苑業主不乏長者,重新置業承做按揭恐有困難,有意見主張讓災戶選擇入住公屋並領取差價補償,表面看似乎可行,但領取補償後,災戶所擁資產是否符合入住公屋資格,又是另一問題;如果豁免其資產審查,又有可能引發雙重標準一類爭議。
宏福苑大火,全港市民同感悲痛,一方有難,八方支援,背後的驅動力,正是同理心。隨着時間過去,線上線下輿情最近出現了一些變化,有人指災民已獲不少資助,不應「貪得無厭」,有災民則形容這類冷言冷語和攻擊,是對他們的二次傷害。長遠安置方案,不僅事關災民,亦涉及公帑運用,為免矛盾激化,處理必須慎重。沒有任何安置方案,可以完全做到「等價補償」,讓災戶日後重建的家園,在單位面積、樓齡及物業價值上,跟原來的一模一樣;就算要計算「近似值」,這條數該怎樣計才算合適,亦很難有一條各方皆認同的精密方程式。在此情况下,最重要是回歸初心,各方都要本着同理心,尋求合情合理的解決方案,政府需要體諒災民心情,協助他們重建家園,災民亦要了解公眾對公帑運用的關注。這對於得出能為災民及社會大眾都能接受的長遠安置方案,尤其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