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05
東方日報
大埔宏福苑5級大火,除了奪去逾160條人命,還導致上千個家庭、數千名住戶痛失家園,對前景深感徬徨無助。可幸大火雖然無情,但人間仍然有愛,在各方善心企業、酒店及非政府組織等協助下,大部分災民均在災後迅速找到酒店房間、青年宿舍或過渡性房屋等臨時居所。初時更獲政府及相關機構承諾免收租金,甚至連水、電、家電、傢俬等均可免費提供,並可長時間入住,直至他們找到永久棲身之所。
然而,火災發生至今未夠個半月,已有災民接獲通知,需要搬離僅入住了約兩個星期的臨時住所,面臨在災後的第三次搬遷。古有孟母為子女教育而三度搬屋,為人津津樂道,今有大火災民因政府施政、行政失當而居無定所,則令人哭笑不得。
涉事災民與家人,數十年來均在宏福苑生活成長,先後於屋苑購入兩個單位,但因為一場大火而連失兩屋,被迫踏上不斷遷徙移居之路。起初他們須自費租住酒店,其後獲安排入住富豪九龍酒店兩個星期。雖然房租全免,但酒店客房的設施與生活,始終有別於正常、溫暖的家居。後來他們經街坊介紹,入住位於元朗區由慈善團體營運的青年宿舍,覺得該處環境不俗,又有社工及宿舍職員支援。而入住前他們曾多次確認是否有住宿期限,獲告知可住到政府有其他長期居住方案為止,令他倍感安心,遂下定決心於去年12月上旬正式遷入青年宿舍,即災後的第二次搬家。
不過,到去年聖誕左近,該名災民突然收到跟進其個案的「一戶一社工」通知,着他尋找其他住所。期間災民提出願意支付正常的青年宿舍租金,以免卻三度搬遷之苦,但仍然不獲通融。到數日前,有關方面再正式知會他,最遲在本月底便要遷出,令他們一家再次深感徬徨,感覺被政府及相關機構當作「人球」,踢來踢去。
根據政府回應傳媒查詢,宏福苑災民的免費臨時住宿安排原定只有14天,後來已延至本月底,歷時長達兩個多月。有關回覆完全答非所問,捉錯用神。須知不少宏福苑災民並非沒錢交租,而是不想居無定所,每隔幾個星期或幾個月便要又搬一次。尤其不少宏福苑災民為年邁長者,搬一次已是折磨,搬三次更是煎熬。
政府又指,為了向災民提供免費應急住宿,青年宿舍已未能提供予在職青年申請入住。且不談政府興建青年宿舍,速度還慢過蝸牛的黑歷史。在職青年希望以較平租金租住獨立居所,當局固然應盡量照顧,但總不如在一夜之間痛失家園的災民那麼急切和無助,官員是否不懂得分辨緩急輕重?
誠然,青年宿舍原意是為青年而建,未必適合一家大細、有老有嫩有外傭一同長期居住,最理想是政府盡快推出長遠的重置方案。特區高官早於大半個月前,提出多達5個所謂的可行選項,包括在大埔區覓地興建全新居屋供災民選購、讓災民跨區選購居屋、免審查租住簡約公屋、由政府購買業權,以至於災場原址重建等等。看似選擇繁多,惟至今仍屬望梅止渴,時間表、價目表等一概欠奉。期望愈大,失望愈大,災民可能還是盡早自覓居所,自求多福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