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30
星島日報
元朗水蕉新村套丁案,5名元朗原居民被控串謀詐騙罪,案件原訂上周一於屯門法院開審,但因應高等法院上訴庭上周就另一套丁上訴案宣判而押後。辯方昨向法庭申請重訂審期,以因應上訴庭判決,重新評估抗辯策略。惟裁判官覃有方拒絕辯方申請,強調盡快審理案件亦是被告獲得公平審訊的重要一環,惟批准案件短暫押後至明年1月5日開審,以待辯方準備抗辯方向。
本案5名被告為42歲建築工人陳永堅、56歲質量控制員楊啟光、42歲水電工駱天龍、58歲的士司機黃觀勝及62歲的士司機陳志明。他們同被控於1991年至2017年申請建屋牌照期間,與程振明及其他人串謀詐騙地政總署,訛稱為有關土地的唯一合法註冊業權人,藉虛假陳述誘使地政總署向被告批出興建丁屋的建屋牌照。
另外,元朗區議員、水蕉新村村長程振明及「村屋大王」王光榮亦牽涉水蕉新村套丁案,2人的案件現正於區域法院審訊,將於明年9月8日作結案陳詞。
辯方:沒完全處理憲法性爭議
辯方昨申請重訂審期,指上訴庭判詞沒有完全處理「套丁」的憲法性爭議,因為原審中有很多證據部分沒有爭議,法庭處理上訴案時亦受限於此,而辯方計劃仍會在本案提出憲法性爭議,涉及證據基礎,加上判詞中提到兩名證人誓章,以及已故前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和時任發展局局長、前特首林鄭月娥的信件,故需時重新評估抗辯策略。控方反對重訂審期,認為判詞並未帶來「翻天覆地」的改變,辯方毋須推倒重來,擱置已訂下的審期,可先處理證供部分,後續再押後處理憲法議題。
上訴庭上周就沙田套丁案頒布判詞,裁定11名涉案原居民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及刑罰。上訴庭指該案原審辯方大律師黃志偉及律師詹耀明同時代表11名原居民和發展商,屬嚴重失職;惟判詞強調該判決不代表「套丁」行為合法。案件編號:TMCC144/2025記者 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