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19
東方日報
上周講到,大埔宏福苑世紀大火,不單止奪去至少160條人命,還令上千個住戶痛失家園。坊間提出了多個協助宏福苑居民(主要指業主)進行復修、原址重建,以至另覓土地重置的方案。當中有一部分純粹天馬行空,不合情理,有違公平及慎用公帑原則,政府必須盡快加以澄清闢謠,以免令災民產生不切實際的期望。文章見報不足兩日,負責相關工作的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便於電台節目提出5個(相對)可行的選項,現在嘗試逐一點評。
方案一,是在大埔區覓地興建千多個居屋單位,讓受災居民(相信也是只限業主)選購。此方案看似簡單,但也有其複雜性,最主要是作價問題及購買資格問題。宏福苑業主估計有許多不同情況,有的可能是原業主,早於30多年前購入,部分或現已供斷按揭。但除非他們有意將物業在自由市場出售,否則多數不會向房委會補地價,只擁有部分業權,保險公司亦未必會賠足。
經過30多年,該等業主的收入或資產很可能已超出申請居屋資格,是仍讓他們以白表身份,以優惠價購買政府在原區覓地新建的重置居屋?對於已補地價的業主,其收入或資產水平更肯定已超標,面對同一問題。
對於至今仍未完成按揭供款的業主(多數為二手,以「白居易」方式購買),可能不存在收入或資產超標問題,但因為其實際擁有的業權更少,保險或其他賠償應也較少。尤其物業賠償理應以其實際價值,即會計及30多年樓齡的折舊,是否有能力購入政府全新興建、設施及設計應當比舊式居屋更好的一手居屋呢?即使有能力,相關的過渡按揭安排為何呢?房委會給予災民的折扣優惠是否全無上限,以至由政府直接借錢或擔保他們上會呢?
援助基金逾30億元
方案二,是讓宏福苑居民跨區選購居屋,此方案的好處是較快,最早明年中就可以開始選購,不像覓地重建最少需要3至5年,可為政府及納稅人節省期間的租金援助開支。但該方案同樣面對上述的作價和申請資格問題,而且還肯定會影響現有的居屋申請人。尤其如果政府決定向災民提供更大售價折讓,同屋不同價難免又會引起爭議,相當惡搞。
方案三是讓居民入住簡約公屋,只屬權宜之計,對受影響租戶是可行選擇,對業主則並不吸引。方案四是由政府向受災業主購買業權,然後他們自行安排購買或租住私樓,購買居屋或租置單位等等,關鍵也是作價和業主本身的收入、資產和按揭情況。方案五是原址拆卸重建,最大問題是需時甚長,部分災民也不希望留在傷心地。
宏福苑援助基金捐款總額已達30多億元,並非沒有錢,不論是用作收購業權或支付新居屋的建築費都應該足夠,但如何合理和公平地運用、分配給不同情況的受災居民,才是最大難題。
評論員 邵克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