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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陣:樓宇大維修政府監管豈可缺位/文:陳景祥(二)

2025-12-17    明報
競委會當年經仔細市場研究得出的結論,證實了上述兩種操控手法已經存在,政府到底有沒有認真正視?在競委會的報告發表前,特區政府高官參觀樓宇更新大行動的舊樓維修時,曾經表示樓宇維修計劃沒有出現圍標現象,競委會的報告,等於間接否認了政府高官的說法。 除了競委會的報告,過去10多年媒體披露大維修的操控、圍標等個案愈來愈多,居民怨聲載道,但政府仍然一貫放軟手腳。競委會報告的結論提出警告,「有意操縱投標而違反競爭守則的人士必須知道,競委會正密切留意這些不法行為……會在適當時候展開調查」。很可惜,過去10多年圍標愈來愈嚴重,但競委會適時出手的個案也並不多。 視大維修「就業工程」 傾斜業界忽視業主 樓宇更新大行動的「源起」,重點不在樓宇結構及建築安全,主要目標其實是創造就業;據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在2009年3月31日提交的文件「樓宇更新大行動」內指出,「更新行動的主要目標,是在短時間內為建造業界,特別是裝修和保養工程業創造大量的就業機會,我們估計更新行動可在未來兩年開創約1萬個就業機會,當中涉及建築和維修工人以及相關專家及技術人員」。其後官員視察完成維修的舊樓時,都強調大維修行動成功降低了建造業界的失業率。 經過10多年的實踐,樓宇更新及大維修的首要目標,是否應該在透過樓宇的保養工程,確保市民的家居安全。而樓宇是否需要大維修,不一定需要以30年樓齡為界限,應該根據樓宇本身的結構及保養狀况、破損程度等因素衡量。大維修的過程,從工程價格、投標審核、工程監督、工程安全等等問題,都應該由政府不同部門負起監督職責。 把樓宇更新或大維修作為就業工程,是明顯把政策向建造業界傾斜,卻忽視了業主和住戶的處境和利益(例如維修費會否太高)。一個屋苑要大維修,涉及千家萬戶的日常生活,是整個社區的大事。政府施政要以民為本,大維修其實關乎民生大事,特區政府在監督工作上又豈可以置身事外? 資深傳媒人 [陳景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