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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 5, 2025 星期五 天色大致良好 19° 73%

取長海外統籌準備 安置到位始收地

【本報訊】研究團隊總結海外經驗,並提出相關建議的可行性分析。研究報告分析了不同國家的收地安置政策,包括英國、日本及新加坡;並建議在資格認定與補償標準上,引入「雙軌資格認定制度」,以及設立「一站式收地與安置聯絡辦公室」及跨部門「收地事務工作委員會」,以貫徹「先安置後清拆」原則。 有份參與研究的香港中文大學城市研究系學生譚永昌表示,英國「干擾損失補償」涵蓋搬遷、停業、專業費用的全成本模式,可直接支持香港「雙軌資格認定」與「動態基準調整」,透過清晰指引與數據庫減少爭議。 星洲「前保後放」 可平衡保育發展 他又指日本土地區劃整理的法定說明會、30至60天異議期及審議會,可應用於香港「一站式聯絡辦公室」與公民參與平台,提前縮短項目延誤;而台灣的「權利變換」可接納水電單、鄰里證明等多元認定,結合獨立審查委員會,可將香港無資格申索者減少。 而新加坡Kampong Gelam「前保後放」策略與分級高度管制,可轉化為香港文化「非拆遷區」與緩衝區,精準平衡230條村落的保育與發展;日本在311地震後集體安置以保護社會資本、降低長者PTSD風險,建議香港也可推行類似的集體共住選項,避免受影響居民社會網絡斷裂與心理健康長期成本。 研究團隊建議,設立「一站式收地與安置聯絡辦公室」及跨部門「收地事務工作委員會」,由發展局統籌,地政、房署、房協、社署共同參與,貫徹「先安置後清拆」原則,收地前須經房屋署確認安置到位、社署核實弱勢支援後方可執行;並修訂《收回土地條例》,加入最低準備期、安置到位門檻與強制暫停機制,任何績效未達標即禁止進入下一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