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10
經濟日報
【本報訊】天水圍天恩邨患有精神病的母子,被指無如實申報資產,去年底房屋署發出遷出通知書要求搬離單位,母子先後在4月及7月墮樓身亡。房屋局局長何永賢昨回應事件,指房屋署同事處理時情理兼備,並已經有人性化處理。
房屋署去年11月指,調查發現兩母子沒有如實申報資產,發出遷出通知書,要求12月底前交回單位。
患精神病 涉瞞報擁土地接遷出令
同年12月,兒子就診的青山醫院發出證明書,建議容許他們住在原單位。後來母子上訴,上訴委員會2月聆訊後,房署3月維持決定要求兩人搬走,但同時亦有轉介社工跟進,並在社工建議下申請中轉屋。
然而母親在4月20日墮樓身亡,留下遺書指「好辛苦」,但無提及收屋事件。青山醫院在4月22日第二度發出證明書,建議房委會暫緩遷出令。7月31日,兒子亦墮樓身亡。
何永賢昨對事件表示難過,指同事在過程中有提供支援,例如發出遷出通知書後,已即時轉介社會福利署尋求社工跟進,亦有說明是因為沒有申報資產超出限額而要遷出,同時亦有表示可給予時間搬遷,遷出令可暫緩直至他們找到居住的地方,亦有幫他們申請寶田中轉屋。
青山醫院倡不遷 上訴委會已考慮
何永賢指,該個案2012年申請公屋程序上,沒有申報擁有估值70多萬元的土地,強調在申請時已不符合資格,上訴委員會考慮多項因素認為涉及瞞騙,所以決定發出遷出通知書。何永賢強調,社會支持打擊濫用公屋,而同事在過程中已有人性化處理。
對於青山醫院發出證明書,何永賢指,青山醫院的信件亦有交給上訴委員會,委員會考慮到整體原因,強調已經情理兼備、做到平衡。她又稱同事在處理特殊需要人士個案時可加強認知,例如溝通要更細心,提高敏感度,又表示可為同事提供訓練和執行細節。
上訴委員會今次案件的3人審裁小組之中,有兩人為律師,另1人有社工背景,在審視房委會和上訴人的理據後,由小組成員獨立裁決。
責任編輯:吳文曦